相關文章: “退房潮”說不定是開發(fā)商自買自賣
繼深圳2008年出現“退房潮”后,杭州再現“退房潮”。據余杭透明售房網顯示,1月4日這一天就有43套購房合同解除。如此大規(guī)模的“退房潮”,在房價持續(xù)高位的“艷陽天”里實屬罕見,與此同時,當地二手房交易也解除了合同1089套。(1月14日《浙江在線》)
最新數據顯示,去年12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同比上漲7.8%,在這一背景下杭州再現“退房潮”,只能說明,購房者的實際支付能力已經被上漲過快的房價透支,一旦出現宏觀政策層面的風吹草動,就會觸發(fā)購房者的心理底線,引發(fā)集體恐慌下的“退房潮”。
由于自住購房者往往都是收入居于中等水平的社會群體,因此“退房潮”似乎可看作是中產負資產的危險信號,這再次指向一個老話題——房價與居民收入的嚴重脫節(jié)。用王石的話來說,就是“房價上漲到讓中產階層已經感到買房子非常吃力的時候,這個樓市快要出問題了?!?/p>
通常,中等收入者被看成是維護市場經濟和社會秩序穩(wěn)定的中堅。他們沒有顯赫的權力背景,沒有巨大的資本資源,他們的地位多是靠個人努力獲得。因此,他們對公平和開放最支持,對市場經濟下的平等競爭,對社會穩(wěn)定下的階層流動最為感激。
但在房價的壓力下,中等階層所期待的有個人特色、有責任擔當的生活顯然無法實現,這顯然對我們的經濟社會發(fā)展都是極其有害的。
房價收入比是一種綜合性指標,它不僅說明房價過高,而且意味著消費者的支付能力出現問題,甚至可以說,房價收入比過高就是泡沫,是泡沫終歸是要破滅的。2009年中國房價的報復性瘋漲,以及中央為此近期出臺的一系列調控政策,意味著樓市有可能進入了著陸期,而“退房潮”則是部分購房者的自救,即便要受點傷,他們也在所不惜。
- 2009-05-15退房潮再度涌現經濟回暖欠穩(wěn)
- 2007-10-08北京退房潮的標本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