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攤販持久拉鋸戰(zhàn)中,出現(xiàn)一條稍顯不同的新聞。開頭沒有劍拔弩張的氣氛,城管方還展示出少有的誠意,甚至做好與小販握手言和的姿勢。不過溫情到此為止,好不容易跨出關(guān)鍵一步,城管伸出的善意之手,卻在中途被另一只“更強有力”的手攔截。
看了昨天新聞的,知道這說的是“城管建議部分允許游商擺攤遭副市長反對”的事:廣州市城管委提出“設(shè)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擺賣攤區(qū)”的計劃,卻遭到廣州市副市長蘇澤群“潑冷水”。(20日《廣州日報》)蘇澤群認為像廣州這種大都市,基本辟不出地方擺攤,而小攤販“不交稅、又不接受衛(wèi)生管理,對正規(guī)業(yè)戶不公平?!?/p>
但不得不說這些理由都是似是而非不堪一駁的。說“大都市不能擺攤”似乎認為游商小販丟了大城市的臉,其實說這話恰恰更丟臉。即使世界最發(fā)達、最現(xiàn)代化的都市,無論是紐約、倫敦還是巴黎,都從未見有以消滅攤販來為城市增光的。
大路四通八達、市容光鮮整潔,這種主導(dǎo)當(dāng)下城市管理的近乎“不食人間煙火”的理念,其實早已被歐美國家摒棄。而且何謂美好城市,并無確切指標(biāo),誰能說賣糖炒栗子,小籠包和烤紅薯小攤,不是美好城市的組成部分?大城市當(dāng)有大胸襟,作為城市管理者更應(yīng)搞清楚城市到底是誰的城市。城市是每個人的城市。管理者沒有權(quán)力按照個人喜好,不顧公眾利益而強行取締什么。
城市管理服從并服務(wù)于市民生存權(quán)。在有的人生存都缺乏保障的情況下,奢談市容是不現(xiàn)實的,甚至是殘酷的。消滅攤販維護市容,更是純粹的審美問題。至于是個別管理者的審美癖好,還是權(quán)力沖動下的政績潔癖,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但不管怎樣,以斷絕部分市民自力求存的機會為代價,維持一個虛擬的市容概念,肯定是不智的。
- 2009-07-30城管小販博弈后一直隱形的工商
- 2010-01-21副市長不該比城管還城管
- 2010-01-19“崇文城管”還有進步空間
- 2010-01-17“崇文模式”的城管改革任重而道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