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辦”易撤 利益難舍
地方財政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和審計,上級查賬也很難查處其中的貓膩,而政府財政計劃有屬于保密內(nèi)容,人民無權查閱和監(jiān)督,所以向駐京辦這樣的“福利”機構自然可以遍地開花,就算撤銷了一個駐京辦,還有千千萬萬個駐京辦正在崛起,好刀應該用在刀刃上,整治腐敗還是應該從制度上去規(guī)范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同事也應該讓人民參與到財政審計中,有了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那些貪官污吏自然就不會像現(xiàn)在這樣任意妄為了。
對于想腐敗的官員來說,裁撤駐京辦并不是一件壞事,因為沒有了駐京辦他們可以堂而皇之的住進五星級賓館,哪怕就算一個鄉(xiāng)里來的領導來京開會也絕不會屈尊于三星以下的酒店。既然很難用行政的手段根除駐京辦的腐敗,莫不如將駐京辦改制成為一個自負盈虧的商業(yè)機構,地方政府不再負擔駐京辦昂貴的經(jīng)費,同事駐京辦也不再為地方官員提供免費的食宿,讓市場機制去淘汰那些毫無存在意義的駐京辦,這樣就無需中央費神費力的去整治那些腐敗的駐京辦了。
駐京辦僅僅是一個腐敗的敷衍品,今天撤了這個明天還可以建另一個,無非是改一改名字罷了。根除腐敗不是靠紅頭文件,也不是靠天天的政治學習,因為對一個“拜金主義者”來說,那些都是廢紙。整治貪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制度完善的法律嚴格規(guī)定官員的行為,而不應該只靠東窗事發(fā)后再亡羊補牢。缺乏監(jiān)督的權利自然會滋生腐敗,沒有人民監(jiān)督的財政預算也很難避免腐敗,撤銷駐京辦僅僅是一個表象,公開財政審計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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