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貓狗肉不能拋棄飲食文化
以保護動物為主旨的《反虐待動物法》,經(jīng)過4個月的公開意見征集后,專家建議稿已基本成型,4月份向相關部門正式提交專家建議稿。日前,參與此次立法的專家透露,“禁食貓狗肉”已被寫進了《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其中明確規(guī)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并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揚子晚報》1月27日)
不容置疑,《反虐待動物法》必然加強公民對動物的保護意識,民眾大多是心向往之,但禁止食用貓狗肉卻引起了一番討論。原因不在別的,而是在國人大多有食用貓狗肉的飲食文化。用法律來消除一種正常文化,確實值得商榷。
在人類社會的進程中,動物是無可或缺的,從食用功能到心靈撫慰功能,人類從來離不開動物,而能孤獨地生活在世界上。加之人們對生命觀念的改變,越來越多人懂得生命的珍貴,哪怕是另類生命,也是彌足珍貴的,從而也就有越來越多人要保護動物。也就有了禁止食用貓狗動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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