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則已經(jīng)成為舊聞的新聞。
去年,為迎接新中國60周年大慶,推出了“評選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中國人物”,無非是為了不忘這些杰出人物,進而對國人進行一次愛國主義的教育,開展一次學習英雄模范人物的學習活動,大有裨益,自不待言。
據(jù)說,這些杰出人物候選人是“在群眾廣泛推薦提名的基礎(chǔ)上”確定的。筆者地處鄉(xiāng)鎮(zhèn),不知“推薦提名”,當然就不奇怪了。有兩點是頗值得人們高興的:一是候選人與當選人以1.5:1比例評選,這比“長”字號人物的選舉是一種大進步,而且看不出有明顯的“陪選”人;二是用一人一票制,自愿投票,公開選舉產(chǎn)生,體現(xiàn)了民主在一個方面的進步;三是候選人名單中有著名的國民黨抗日將領(lǐng),如戴安瀾、張自忠,以及一些民主黨派人士等,則體現(xiàn)出一種胸懷。
評選,對于國人來說,是一個很熟悉的詞匯。哪怕是一個再小的單位,每年總要評選“先進”或是“模范”。但給國人留下的印象并不像紅花和“先進”、“模范”榮譽證書那般鮮亮。這就讓筆者對這次評選“雙100”人物生出些許疑惑。
首先,100位英雄模范人物或是100位感動中國人物,這個數(shù)字是依據(jù)什么來確定的?99位或是101位為什么就不可以?是不是因為100是個吉利又是個趕時髦數(shù)字?君不見,“心動百分百”、“時尚百分百”、“娛樂百分百”、戀愛百分百......無不圖的個“百”字好聽。這便讓筆者想到魯迅先生的話:“我們中國的許多人......大抵患有一種‘十景病’......‘十’字形的病菌,似乎已經(jīng)侵入血管,流布全身......點心有十樣錦,菜有十碗,音樂有十番,閻羅有十殿,藥有十全大補,猜拳有全福手福手全,連人的劣跡或罪狀,宣布起來也大抵是十條,仿佛犯了九條的時候總不肯歇手“。(《墳·再論雷峰塔的倒掉》)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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