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長春3月9日電 近年來隨著百姓外出旅游逐漸增多,關于旅游消費的糾紛成為消協(xié)受理投訴的熱點和難點?!〖质∠M者協(xié)會總結(jié)出旅游消費七大“憋屈事”,警示廣大消費者外出旅游要時刻注意維護自身權(quán)益。
“憋屈事”一、景點游覽,大多是“走馬觀花”。游客在出游中發(fā)現(xiàn)好多景點沒有事先廣告上說得那樣誘人,實際上只不過是過路景點和廣場類景點。
“憋屈事”二、導游串通當?shù)厝寺?lián)手 “宰客”。如導游告訴當?shù)厝怂鶐У穆糜螆F來自何處,然后賣主和游客套老鄉(xiāng),花言巧語騙其高價購買低價商品。
“憋屈事”三、“人頭費”“回扣”等貓膩多。旅行社帶游客進入旅游商場購物,商場按照游客的人數(shù)、購買情況給旅行社一定的“人頭費”“回扣”。
“憋屈事”四、低價背后的價格陷阱。“羊毛出在羊身上”,許多報價背后隱藏“殺機”:如實際旅游中外加景點的門票費、增加路程的交通費等等,事后加上去的費用可能是報價的一倍。
“憋屈事”五、巧立名目,另收費。好多旅游之前事先說明的某個景點參與互動活動,可是到了實際旅游中卻不是自己參與,自己想親身體驗還需另外掏錢。
“憋屈事”六、游覽景點偷梁換柱、濫竽充數(shù)。有的旅行社擅自更改游覽景點;有的出名景點門票貴,就換其他地點充數(shù);有的廣場類的景點根本不收門票,卻要扣除費用。
“憋屈事”七、沒有經(jīng)過游客同意,擅改合同。如因機票、景點門票價格的上浮,旅行社為了保證盈利,飛機改為火車,住宿和就餐標準降低或是景點縮水等等。
消協(xié)方面表示,旅游消費存在發(fā)生時段長、地區(qū)多等特點,因此舉證維權(quán)都比較困難。消費者應注意在旅游之前與旅行社等簽訂完善的合同,旅行途中消費索要發(fā)票,旅行結(jié)束后發(fā)現(xiàn)權(quán)益受到損害投訴要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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