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等四部委近日相繼公布2010年財政預算,預算顯示,財政部住房保障支出超過6000萬,國土部達13600萬,住建部2600萬,科技部2400萬。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tǒng)計局副局長葉青對此提出質(zhì)疑,稱4部委預算中住房保障支出過大。
中央部委“曬賬本”是好事,但不能只“曬”了事,我以為還要對人大代表和公眾的質(zhì)疑進行公開回應。
比如,公款招待、購車等細項的支出沒有列出,理應進行解釋,四川巴中白廟鄉(xiāng)能把公布的財政支出細化到購買一張信箋的費用,中央部委為何就不能呢?又如,人大代表質(zhì)疑四部委住房保障支出過大,相關(guān)部委也應該予以說明究竟為什么過大。再如,其他部委為何未公開預算?顯然,這樣的“曬賬本”才有現(xiàn)實意義。
住房保障在四部委預算中支出普遍過大,而且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的具體數(shù)額以及如何使用,從公開的部委預算上看不出來,自然讓人心里有疑問:住房支出是否合理?有沒有違規(guī)使用資金?之所以有疑問,因為審計報告曾披露某些中央部委存在購買住房、虛報住房補貼等違規(guī)情況。
在公眾住房權(quán)益還未切實得到保障的情況下,我認為,公務員住房尤其是中央部委公務員住房,不宜享受特別待遇。中央部委住房支出過大,不但基層公務員心里不平衡,而且公眾心里也有怨言。因此,在詳細公開部委住房支出的同時,是否有必要適當控制住房支出值得我們深思。畢竟,改善民生需要花錢的地方很多。
既然目前公開賬本的四部委住房支出普遍過大,其他部委估計也是這種情況。公眾因此會擔心:中央部委公務員住房無憂,很可能無法體會到基層老百姓的住房疾苦或買房艱辛;過高的住房支出變成了公務員的住房福利,拉大了與社會公眾的福利差距,很可能會造成新的社會不公。無疑,有關(guān)方面有必要警惕中央部委住房支出過大的負效應。
在我看來,中央部委住房支出過大,尤其要注意三個問題:其一,住房支出中不排除存在違規(guī)花錢的可能。2004年度審計報告曾披露,中央部委存在多報領住房公積金和提租補貼的問題,例如,某部委及所屬4個單位多報領住房公積金預算9084.57萬元?,F(xiàn)在不排除也存在類似問題。
其二,不排除某些部委公務員一方面領著住房補貼,另一方面還享受著遠低于市場價格的 “集資房”。用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的話說,就是“貨幣、實物保障兩頭享受”。據(jù)陳淮披露,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打著保障性住房的名義,以各種形式為公務員建實物型住房有不斷加劇的趨勢;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來。一邊享受貨幣保障,一邊享受實物保障,這顯然讓公眾無法容忍。
其三,不排除某些公務員違規(guī)占據(jù)多套住房。據(jù)《人民日報》報道,合肥市日前重拳開展直管公房清理整頓工作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者幾乎都是公職人員?!坝袀€別公職人員,手上包括房改房已經(jīng)有數(shù)套房子,竟然還捏著一套直管公房!”由此人們要問,中央部委中是否也存在公職人員占房牟利的情況呢?如果占著多套房還要享受住房福利,這就是腐敗。
我以為,公眾并不反對中央部委住房支出多,但肯定反對不合理的支出。據(jù)悉,在任何國家,包括住房待遇在內(nèi),公務員的福利標準都應當是社會中等水平,不能享受超出社會其他群體的超國民待遇。但觀察現(xiàn)實,無論從部委住房支出過大來看,還是從為公務員建實物型住房越來越多而言,某些部委有利用特權(quán)優(yōu)勢讓其部委的公職人員享受超國民待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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