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蒼山縣赤土門小學(xué)有9名教職工,其中5名老師花錢雇人給孩子教課,自己只是偶爾去學(xué)??纯础?jù)介紹,這5位老師因家住縣城,離學(xué)校比較遠??h教育局表示,絕對不允許雇人教課,若有此種情況將堅決查處。(4月27日《齊魯晚報》)
去年,代課教師成為了一個備受公眾關(guān)注的名詞,這些游離于編制之外的教育者的命運也牽動著國人的心。然而,這篇報道卻為我們呈現(xiàn)了另一種極端情況的代課教師,他們不是受雇于學(xué)校而是受雇于教師個人。
正如當(dāng)?shù)亟逃块T所表示的———這是“絕對不允許”的,但是如果我們拋開“不允許”的問題不談,或許能夠理解這種資源的配置并不是毫無合理性的。這里的農(nóng)村小學(xué)老師每月工資1000元左右,每天要往返家里和學(xué)校,離家近還好,離家遠交通又不便,如果正式教師堅持去上課,便要承受收入的微薄與奔波的辛勞。學(xué)校的校長又表示,有些代課老師比正式老師教課水平還高,帶出來的成績還好。
這種配置似乎造成了一種多贏的現(xiàn)狀,正式教師可以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且憑空多出來了一個崗位,甚至因為有些代課教師比正式老師教課水平高,學(xué)生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但是這個多贏中存在一項不公平,那便是代課教師付出的勞動沒有得到等價的回報。
那有什么辦法既實現(xiàn)多贏又實現(xiàn)公平呢?很簡單,需要雇人上課的教師應(yīng)該讓出崗位給代課教師。既然正式教師需要“雇人上課”,說明他從事這份工作有一定困難,而代課教師寧愿領(lǐng)取與勞動不對等的報酬也愿意上課,則說明他能夠適應(yīng)這份工作,同時他也非常需要得到這份工作。所謂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將最有條件的人配置到最需要的崗位,這才是資源的合理配置。
然而,事實上教育資源并沒有得到有效的合理配置,正式的教師無須付出勞動卻得到了報酬,代課教師付出了勞動卻沒有得到相應(yīng)的報酬,仿佛是一個教師崗位養(yǎng)了兩名教師。我們無法忽視一個最基本的常識:工資是一種勞動報酬。如果真是如此,那正式教師沒有付出勞動為什么獲得了報酬呢?或許是“正式”二字成為了獲得工資的資本,那支付給這些教師的工資還是真正意義上的勞動報酬嗎?
答案很簡單,正式教師是有編制的,對于他們來講這份工作不僅僅是付出勞動并獲得報酬,而且包含了制度福利。他們完全可以選擇出賣勞動報酬保留制度福利?;蛟S從一定層面上可以說,是教育行業(yè)中的事業(yè)編制體制阻礙了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也在損害著代課教師的權(quán)益。
從大部分代課教師的“被清退”到此地教育部門的“堅決查處”,其思維仍舊是在維護編制的特殊性,其實,在教育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應(yīng)在師資的配置上逐步弱化編制的行政化思維,這樣才能加強教師隊伍的流動性,實現(xiàn)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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