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96名局處級公選干部候選人資料6月19日起在網上進行一周公示。北京市委組織部要求候選人如實填報包括名下房產、婚姻狀況、從事哪些投資項目在內的10項個人情況,一旦發(fā)現(xiàn)不實“交代”,將取消任職資格。
上述新聞出自北京的《京華時報》,肩題為《本市首次要求公選干部候選人申報個人情況》,主題為《696名局處級公選干部曬房產》。這條新聞被新浪網轉載時,標題被改為《北京696名局處級公選干部候選人公布房產》;被騰訊網轉載時,標題被進一步改為《北京696名局處級公選干部候選人公布財產》。這些標題傳達的信息是十分明確的:北京市首次要求公選干部候選人申報個人情況,696名局處級公選干部候選人在網上公布了房產、婚姻狀況等個人情況。
一些網友和作者按捺不住興奮,迅速寫下《局處級干部財產公開是一大進步》、《讓公選干部公布財產沒有什么不可以》、《新官“曬家底”是遏制腐敗的一大舉措》之類的評論文章,對這項突破性改革予以充分肯定。
然而,細讀新聞之后,筆者發(fā)現(xiàn)了可疑之處:新聞只是說局處級公選干部候選人須按要求申報個人情況,但并沒有說他們的個人情況要通過網絡向社會公開,怎么就成了“局處級公選干部曬房產”、“公布房產”、“公布財產”了呢?該不會又是報紙和網站“標題黨”的誤讀或誤導吧?
筆者登錄“首都之窗”網站、北京公招網、千龍網,點擊《北京市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考察人選公示》,發(fā)現(xiàn)這次公示的內容,只是696名局處級公選干部候選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職務、現(xiàn)工作單位及職務等基本資料;《公示》同時附有一張《考察對象個人有關事項申報表》,要求候選人填寫“本人住房情況”、“本人投資情況”、“本人婚姻變化情況”等個人事項,其中不包括工資收入、存款、私家汽車等項目,嚴格說來不能算是“財產申報”。原來,這些局處級干部候選人的個人情況正在申報之中,而且申報的內容并不向社會公示,何來“曬房產”、“公布財產”之說呢?
果然是上了“標題黨”的當!考慮到報紙的編輯記者沒有在新聞中人為編造干部候選人“曬房產”、“公布財產”的內容,網站編輯也沒有在“新聞提要”中人為編造上述內容,從善意的角度,可以相信,報紙和網站編輯制作“公選干部曬房產”、“公布財產”之類標題,不是有意要誤導公眾,而是粗心大意、望文生義之下的無意誤讀。當然,還可以理解為,從報紙和網站的編輯,到普通讀者、網友、社會公眾,人們都對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和官員個人事項公開制度充滿了殷切期待,都愿意看到這方面的改革得到切實推進。因此,報紙和網站編輯看到“公選干部候選人公示資料”、“申報個人情況”的新聞,就下意識地制作了公選干部“曬房產”、“公布財產”的標題,讀者看到這樣的標題新聞,也樂見其成而信以為真。
北京局處級公選干部在網上公開“曬房產”了嗎?這個原本“可以有”,但這個“真沒有”。而且目前看來,北京局處級干部公開財產等個人事項,大約還須假以較長時日。不必過于責怪“標題黨”的誤讀,要怪只能怪,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和官員個人事項公開制度為何遲遲未有像樣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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