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猖獗,于今為烈。對于小三,大家是有嘲有貶有諷有罵,更有“老大”在網(wǎng)上發(fā)技術(shù)帖,和眾姐妹研討“誅三”功法,三十六計除美人計全部活學活用,引得粉絲們歡聲雷動,頂帖經(jīng)久不息。
婚姻法學專家們,面對時代的呼喚,社會的需要,當然也不能閑著,他們湊一堆不能只是“818”(八卦一下)就了事,要整肯定是大動靜。這不,在昨天開幕的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的年會上,會長夏吟蘭教授稱,專家們正在研討如何追究“第三者”干擾婚姻關(guān)系的責任,小三將會被追究“侵犯配偶權(quán)”,無過錯方有望要求過錯方和與之通奸的“第三者”賠償其經(jīng)濟和精神上的損失(昨日《南方都市報》)。
小三大規(guī)模出沒,依銳圓的淺見,主要是錢燒的——這樣才可以把一些偉人名人的偉大愛情故事和涉嫌小三區(qū)別開來。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壞和錢,錢和壞,反正在這事上脫不了干系。你不是有錢燒包嗎?好,咱就追究你的經(jīng)濟責任,所以說法學家們還是有法眼的,一下就看到問題的關(guān)鍵所在。
把臭男人的臭錢拿出來,賠償受到損害的另一方,我們是支持的,至于是轉(zhuǎn)賬還是現(xiàn)金的方式,我們是不干預的,如果人家原來就是AA制,老公賬面“損”,老婆賬面“益”,損益表非常好做,老婆用“豁免權(quán)”換來了私房錢。如果兩夫妻本是一本賬,那就是肉爛了在鍋里,體內(nèi)循環(huán),法學家們的主張肯定會獲得這些犯了“侵犯配偶罪”的老公們的支持。巴以是以土地換和平,夫妻是以金錢換和平。說了半天,錢還是好東西。
有人可能會反駁我,說大姐不要和平要離婚,所以要對有志氣的大姐進行賠償。道理沒錯,法理也沒錯,但不合常情常理。一般來說,大姐們大多都認為離婚只會成全了那兩個“狗男女”,所以她們選擇折騰不選擇離婚。
至于說把小三也列為賠償?shù)呢熑稳?,我認為法學家們在這個問題上犯了幼稚的錯誤。難道法學家們忘了事情的原委么?小三的普遍情況是要錢沒有要青春一大把,找她們要錢,人民法院“執(zhí)行難”的問題將更加嚴重,全社會將為這點破事耗費很多司法資源。
《婚姻法》中有關(guān)夫妻婚后財產(chǎn)共有的條款,已經(jīng)從經(jīng)濟上最大程度地保護了最有可能受到損害的那一方的利益,法律管到這里就夠了。小三是人類的難題,要做好和小三長期斗爭的思想準備,不要指望立個什么法、擬個什么罪解決這個問題。
為了證明我無意偏袒小三,我向大姐們誠意推薦翠花的經(jīng)驗:翠花的老公要出門做生意,她到廟里禱告:“請菩薩保佑我老公賺三十兩銀子回家。”老公不樂意:“賺銀子還要封頂?”翠花斬釘截鐵地說:“銀子多了你就會買妾,三十兩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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