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條收費公路,都要有一本核算清晰、經過審計而且完全對外公開的明白賬,年年審計年年核對,一旦還清成本并保證合理微利就必須停止收費
在日前召開的2011年中國物流發(fā)展報告會上,交通部綜合司副司長蔡玉賀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費標準和體系,現(xiàn)行收費公路最高收費年限的30年標準可能會延長,同時收費的標準將下降。國外很多收費公路可以收90年甚至100年。
2010年全社會物流總費用占GDP的比重為18%,該比重比發(fā)達國家高一倍。各種數(shù)據都在證明一個清晰的事實:收費公路過多,收費價格過高,高昂的物流成本日趨成為沉重的民生之痛,同時也嚴重影響到國內統(tǒng)一市場的形成,是擴大內需消費的主要絆腳石之一。
用延長收費時間來降低收費標準,對于社會整體的物流負擔來說,其實是維持不變的;只不過,將短痛分割成了長痛,從而也將收費公路對民生物價與內需市場的負面影響,延續(xù)到更長的時間。這還只是在理論意義上,在現(xiàn)實層面,最可能的結果是:收費時間延長了很多,收費標準卻降低得很少,兩者完全不成比例,消費者付出的反而更多。就像燃油稅已經收了很久,該免費的二級公路卻有很多照舊在收費。
對于收費公路,公眾的抱怨既是收費過高,同時也是收費時間太長,不知多少年才能買到一條免費公路。現(xiàn)在,交通部準備選擇性地“與國際接軌”,以延長收費時間來降低收費標準,無異于偷換概念。
事實上,公路延長收費時間這些年很常見,很多政府還貸公路莫名其妙就成了經營性公路,收費標準只升不降的同時收費時間動輒翻倍,完全不顧實際收費金額是否足以還清貸款。現(xiàn)在,假若以延長收費時間換取降低收費標準,無異于又給延期收費開了一道口子。
當下收費公路之亂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關部門疏于管理,致使無法保證收費公路的公益性。對于收費公路的管理,不應該繼續(xù)“粗放到年”,而是應該“精細到分”。意思就是,每一條收費公路,都要有一本核算清晰、經過審計而且完全對外公開的明白賬,修筑成本是多少、貸款成本是多少、運營成本又是多少,每年的實際收費情況怎樣,年年審計年年核對,一旦還清成本并保證合理微利就必須停止收費。監(jiān)管部門不能給它一個收費年限就放手不管,而是應該基于公眾利益實時監(jiān)督分毫必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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