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在其官網發(fā)布了一份通知,其中提到:5月1日到9月30日期間,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上訪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討要工資,凡是組織、參與集體上訪事件的,一律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追究其刑事責任。8月12日到23日,深圳將舉辦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是故這條規(guī)定經媒體報道之后,聲討質疑之聲不絕。
依合法性標準來追問,不難看出深圳住建局此通知對法治精神的背離。上訪權可歸類于公民憲法性權利中的“控告、申訴權”,豈是一級地方政府中某職能部門說禁就禁的?至于對某一行為追究刑責,這更是刑法的特權,就算是擁有特區(qū)立法權的深圳人大,也無權對刑責設計進行染指。深圳住建局這一紙通知,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行政權強勢而立法權羸弱的現(xiàn)實。
很難相信一個行政職能部門居然會如此對法律大不敬。迄今為止,“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仍然是主流話語。不久前,深圳還曾因“清理8萬高危人員”引發(fā)合法性討論,當?shù)氐幕貞匀宦湓凇按伺e不違法”上。公共輿論的同聲譴責,居然在一句“我們不違法”的回應之后,化于無形。輿論監(jiān)督最顯蒼白與無奈的莫過于此:你批你的,我做我的;你說我違法,我說我合法。既無投票權也無裁判權的公民與媒體,也只能在各自心底投票和裁判——行政公信的流失,城市形象的跌落,已然在更廣闊的社會空間蔓延。翻看門戶網站上的網民評論,確有不少慨嘆:今日之深圳,已非那個改革開放的橋頭堡了!
在社會層面,“嚴禁集體上訪討薪”所引發(fā)的批評,固然有各種看法觀點,但也不乏共識。其一,人才是城市依存的基礎;大運會只是這個城市匆匆過客。大運會再重要,也不過一場game(編者按:包含“運動會”和“游戲”雙重含義);集體上訪再怎么讓城市管理者不舒服,那也是公民的權利。以“game”為借口行剝奪公民權利之實,明顯有邏輯斷裂。其二,運動會依賴于規(guī)則,無規(guī)則即無競技;城市管理同樣如此。一個在日常管理中都不遵守法律規(guī)則的城市,很難想象它會辦好大運會。
從深圳的初衷來說,大運會不過是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顆棋子。但城市管理者忘了,沒有對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公民的尊重,哪來的城市形象提升?
本來,如果對欠薪的救濟管道暢通,農民工又何須集體上訪?如果對欠薪糾紛的制度性解決方案足夠完善,農民工又何須借助“非正常方式”?如果對欠薪者的監(jiān)管足夠嚴厲,大小老板們又怎敢欠薪?2007年,深圳就曾傳出以“欠薪保證金”來終極解決建筑行業(yè)中較多出現(xiàn)的欠薪現(xiàn)象,如果企業(yè)的“欠薪保證金”都如數(shù)如期向政府部門繳納了,還發(fā)生欠薪糾紛,是否就應追問相關部門的責任,而不是把矛頭指向維護自身權益的被欠薪者呢?
我絲毫不懷疑,深圳會為大運會奉獻出氣勢恢宏的開閉幕式。但在許多人心中,深圳為大運會所揭幕的這場傷害民權的開幕式,已然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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