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qū)下崗職工劉萍參加當地區(qū)人大代表選舉的消息最近流傳網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fā)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嶸在微博轉帖表示,“愿為劉萍助選?!彪m然自認符合參選條件,但劉萍最終沒能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當地選舉機構負責人士不愿對外透露其中原因。(《南方都市報》5月9日)
劉萍已年滿18周歲,也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并且獲得了超過30個聯名推薦人的推薦,根據《憲法》和相關選舉法,劉萍參選區(qū)人大代表沒有任何法律和程序上的障礙。但要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劉萍還需過一道檻,“經該選區(qū)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
對于劉萍落選,人們可能并不意外,畢竟政治熱情與政治能力是兩回事。真正讓人意外的是當地選舉機構對此事的回應。據劉萍稱,當地選舉辦的一位負責人對她說,“根據黨章和你前期的表現,我們認為你不適合參選人大代表。”所謂“前期表現”是指什么,另一位參選者的話給出了答案,“未能進入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與帶頭維權有關”。據悉,去年劉萍曾因進京上訪被拘留10天。
據此,人們不難猜測,劉萍之所以未能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并不是“較多數選民”集體協商討論的結果,而只是個別領導人的個人意見。為此佐證的是,在媒體的調查中,支持劉萍參選的人高達97%,而反對者不到1%。于建嶸教授的轉帖也獲得了絕大多數網友的響應。這從一個側面說明,部分地區(qū)的基層人大代表選舉民主化成色不夠,有被權力操縱的危險。
更讓人擔憂的是,“帶頭維權”竟被視為一個公民的政治污點,以至于她在行使政治權利時被“一票否決”。普通公民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參選人大代表,不是新鮮事,但此前參與者基本上都是精英階層。下崗職工脫穎而出,小而言之,是公民政治權利和參政意識覺醒的表現,大的方面說,是紙面上的憲法權利落實到權利的生動體現,是我國選舉制度民主化的最好證明。在新余的故事中,這個人之所以是劉萍,而不是其他人,之所以她能受到包括知名學者在內的無數人支持,也不是偶然的,是因為人們看到了她作為一名人大代表的潛質,譬如清醒的權利意識,為民代言的勇氣和擔當,及過人的行動能力。不用說,這些從“帶頭維權”中所體現的優(yōu)良品質,正是當前許多人大代表普遍欠缺的。
而在當地選舉機構眼中,“帶頭維權”卻被視為一種政治污點,一方面是因為基層人大代表的選舉程序還不夠透明化,但更重要的在于理念滯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選舉辦主任楊劍云屢次表示,“既然是記者,就該知道選舉的敏感性”,“選舉工作是可以隨便報道的嗎?”,“你怎么可以隨隨便便關注這個事情”……顯然,劉萍們若想實現自己的被選舉權,先得打破選舉制度的神秘化,先得給地方官員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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