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一部怎樣的校車安全條例
www.fjnet.cn?2011-11-29 08:50? 王 聃?來源:燕趙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近來,一些地方連續(xù)出現(xiàn)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車安全事故。這件事情提起來,我心里也很不安”,“我要求法制辦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也就是說,把校車安全問題真正納入法制的軌道?!?7日,溫家寶總理在第五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上表示,要讓校車成為學生安全的流動校舍。(11月28日《京華時報》) 甘肅、遼寧等地短期內頻發(fā)的慘烈校車事故,像一塊黑紗系在所有人的臂膀,也在倒逼著看得見的制度安排出臺,以此消弭那些相關的疼痛感。對溫總理的表態(tài)進行回望式梳理,不難發(fā)現(xiàn)它正發(fā)軔于類似的“訴求路徑”:甘肅正寧校車悲劇后各地開展安全大檢查——教育部新聞發(fā)言人續(xù)梅隨后表示,教育部等十幾個部委正在討論我國校車制度的建立問題——總理的表態(tài)。一部旨在為校車問題建章立規(guī)的《校車安全條例》正呼之欲出,校車治理已真正“在路上”。 毫無疑問,無論是此前的民間呼吁,還是即將出臺的《校車安全條例》,它們的指向殊途同歸:致力于打造一輛安全的“特權”校車。撞上美國校車的悍馬半個車體粉碎的圖片被熱傳,表達出的是對校車的社會性要求:它應該是最安全、最堅固、最能解決孩子們出行難題且最具有“特權”的公共交通工具。這種要求有必要經由《校車安全條例》制定的公共議程來實現(xiàn)。 歷次校車事故后的省思,早已厘清了一些最基本的事實:一方面,校車事故頻發(fā),而各地相關的改進工作依舊止步不前,對于校車的治理已經處于一種事實上的“熟視無睹”;另一方面,最容易發(fā)生校車事故的地方多是農村貧困地區(qū),原因又多是教育資源投入不足,財力不濟。也許,《校車安全條例》需要直面紛繁復雜的現(xiàn)實,其條例更需要精細化。不過顯然的是,治理校車難題首先需要解決的正是這兩個方向的痼疾,一個是確保校車治理“必須行之”,不總停滯在懷柔的表面動作中,再一個是確保校車治理“能夠行之”,從制度設計層面保證其財政的供給和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之于治理的“能夠行之”,它必須被兌現(xiàn)為嚴格的問責機制。必須要意識到,所謂校車事故,絕非孤立、普通的安全事故。記者的調查表明,組建一個有十幾輛車的校車隊,其購車費用加上每年的運營成本僅為幾百萬元,甚至“只夠修建一公路的馬路”。由此觀之,在校車問題前,許多地方的不作為事實上是對公共安全的漠視。因而,倘若造成安全事故,當地的主管領導與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被行政問責。這種問責可以與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與安全管理問責制充分結合起來,具化為《校車安全條例》中最具威懾力的條款。 至于校車治理的“能夠行之”,也就是要把校車投入真正納入到公共財政體系的制度安排中來。國外許多國家,校車早已經成為公共交通工具之一,位列于準公共品的范疇。不再是孤例的我國校車事故,已經足夠推動這一制度善意的形成。溫總理也表示,校車所需資金應該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多方籌集。公共財政的投入是更見長效的舉措,而具體到我國,如果系統(tǒng)的國家財政安排暫時無法成為現(xiàn)實,那至少也要力促公共財政先向農村、貧困地區(qū)傾斜,并漸次擴散。抑或,運用國家財政為貧困地區(qū)購置校車,而校車運營費用由當地財政負責。對于相對富裕的地區(qū),則設置更現(xiàn)實與更有效的校車財政投入機制。 我們需要一部什么樣的《校車安全條例》?也許每一個觀察者會有自己的詮釋,不過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它首先應為一部體現(xiàn)“關懷”的條例,是一部將保護學生權益、極力打造社會校車文化為己任的責任法典?!翱匆粋€國家的文明程度,主要是它怎樣對待孩子和婦女”,校車上承載的,其實是一個大國不能被輕易傷害的未來。從這個意義上言之,我們期待《校車安全條例》在安全上表現(xiàn)出更多的周密與細致。只有真正構建起無懈可擊的校車安全網,悲劇才不會一次次踏著噩夢前來。而說到底,告別糟糕的校車,不過是為了補償我們曾經的虧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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