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拿公款吃喝替茅臺解圍
www.fjnet.cn?2012-03-09 09:12? 練洪洋?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官員背悖公眾認知與政治邏輯,替茅臺解圍,恐怕更多基于這樣的事實:茅臺是當?shù)匾恢粫陆鸬暗摹澳鸽u”。2011年該集團銷售收入240多億元,利稅180多億元,上交稅費94億多元,占該省財政收入的7%以上。茅臺是一位“財神爺”,應該敬護,只不過基于官員的身份,對茅臺只談經(jīng)濟不講政治是不合適的——公眾有理由相信,對公款吃喝態(tài)度曖昧,制止公款吃喝就無從談起。 據(jù)媒體報道,貴陽市的一個區(qū),僅僅政府辦一年的接待用茅臺最少需要1200瓶以上。如果再考慮其他幾套班子,數(shù)字將會更加驚人。按1099元/瓶的專賣店價格計,這個區(qū)政府辦一年就要喝掉131萬元的酒!面對此等情勢,單位采購茅臺還“無可非議”嗎? 吃喝可怕,更可怕的是對公款吃喝的嚴重性認識不足。許多官員認為,只要不裝入個人腰包,公款吃喝不犯法,正是思想意識上的麻木,才有了中央三令五申也剎不住的歪風。但愿此番借茅臺這個道具引發(fā)的政治話題,能夠取得共識,為下一步治理掃除思想障礙。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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