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輛車長期“露宿街頭”:都是車主的錯?
www.fjnet.cn?2012-05-16 09:29? 陳家沛?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在廈門,那些有車有房的成功人士也有苦惱:他們雖位居成功人士之列。卻有一半的人,愛車還沒有“房子”,于是也只能“露宿街頭”。車子露宿街頭畢竟跟人露宿街頭不一樣。車子是“風吹雨打都不怕”的,即便是氣溫降到零下,也不會“凍壞身子”,為何還要為此而苦惱呢? 先聽聽交警支隊的林處長為那些“露宿街頭”的車輛算的一筆賬:“按照規(guī)定,占道違??杀惶幰?00元罰款/部。每晚按15萬輛車違停計算,共計罰金1500萬/晚,54.75億元/年,而一部車一年的罰金為3.65萬元?!币簿褪钦f,如果一位車主的車買價就在3萬元左右,而他又運氣特別壞,天天都沒有擠進小區(qū)的指定停車場,那么,他一年所要交的罰款就等于甚至超過他買車的錢! 而“露宿街頭”,特別是長期“露宿街頭”的車輛,安全也必然沒有保障,或者車窗被砸,或者車內的東西被偷,最倒霉的則是干脆連車子也被盜…… 這難道都是車主的錯? 城市容量有限。但隨著經濟發(fā)展水平的提高,人們擁有私家車的欲望與能力也隨之增強??扇藗円徺I車輛,是有一道關必須要過的,就是上牌照。既然相關部門知道沒有足夠的停車位,那么,為什么不采取一些措施——無論是經濟的還是行政的措施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的措施來既增加停車位,又限制人們的購車沖動?在人們購車的時候一路綠燈,當人們擁有了車輛之后,由于停車位不夠只能選擇讓自己的車“露宿街頭”時,相關部門還是要罰款沒商量,這樣的做法不是將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車主? 顯然,必須充分考慮城市對車輛的最大可容量,然后科學規(guī)劃停車位,盡量增加停車位,并采取一些限制人們購車行為的措施。而面對已經存在的大量“露宿街頭”的車輛,在“執(zhí)罰”上,也應該采取“放一馬”的做法。這才是問題的解決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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