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黑車”別誤傷了公眾權利
www.fjnet.cn?2012-06-08 07:52? 王 琦?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江蘇泰興的潘先生送親戚到南京機場搭乘飛機,抵達機場時親戚為了表示謝意,在車上放了過路費和油錢共650元,剛好被“抓黑車”的稽查人員看到,潘先生被處8000元的罰款。對此交通運輸處回應:潘先生無營運資質(zhì),雙方有收費事實,此次執(zhí)法于法有據(jù),程序合法。(6月7日《揚子晚報》) “黑車”是指沒有取得交通部門、工商部門相關許可,沒有營運資格,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的車輛。大量黑車的存在,不僅干擾正常的出租車客運市場秩序,而且存在車況差、安全系數(shù)低等問題。同時,“黑車”保險手續(xù)不齊,發(fā)生事故后,如沒有能力賠付,車主經(jīng)常棄車逃跑或?qū)幵缸?,乘客的生命財產(chǎn)得不到保證。所以,打擊黑車,勢在必行。不過,“黑車”,存在隱蔽性強,流動性強,認定難的特點,真假難辨給執(zhí)法帶來困擾。 以往的諸多事件,就曾曝露過“黑車認定容易出錯”這一短板。近年來各地運管部門也針對這一問題在不斷改進,從剛開始的無圖無真相到現(xiàn)在的有錄像、有照片,進步有目共睹。但是此次潘先生的事件,顯示了黑車認定依然存在諸多問題。表舅送表外甥女婿,表外甥女婿給表舅油錢,既是情誼行為,更是公民權益。雖存在金錢往來,卻非營利目的。既然非營利目的,那么罰款顯然就站不住腳了。 打擊“黑車”不能誤傷公眾權利。如果僅憑收費行為就斷定為黑車,一棒子打死,那么開車遇到急救等事件,事后被救之人出于感激給油錢,難道也要斷定為“黑車”,接受罰款嗎?這就有傷愛心了。我們天天在提倡低碳生活,“順風車”已成為一個新的環(huán)保潮流。當“順風車”遇到“運管所”,不應該是“老鼠”遇到“貓”,而應該像“樹”和“藤”一樣,和諧共生,相輔相成。同樣,當前的高考愛心車隊,我們不排除有個別家長會出于感激而給愛心司機油錢,希望運營部門不要再搞錯了。愛心,傷不起。 其實,認定“黑車”需結合多方因素,除必需的錄像、照片等,當事人的筆錄也很重要。為此,運營部門在檢查疑似黑車時,應當認真核對雙方當事人筆錄,留下電話號碼、住址等,如有疑問,可方便日后核查。這樣,既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傷害一個好人。 打擊黑車,是為老百姓護航,謹慎執(zhí)法,更能得老百姓掌聲。讓坐車的人“走”的放心,更要讓開車的人“走”的舒心。也希望政府能盡快喜歡完善黑車認定的相關制度,執(zhí)法部門在以后的執(zhí)法過程中能更細心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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