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喋血搶座”凸顯權利無法落座
www.fjnet.cn?2012-10-10 16:59? 賤言獻車 ?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0月7日上午8時38分許,廣州地鐵4號線上一名6旬老人與28歲教師為爭座位互毆。男教師頭部、手臂布滿血跡,耳朵被咬破一塊,老人鼻部受擊流血,車廂地板上血跡斑斑。兩人被警方教育后釋放。(《新快報》10月8日) 一位是6旬老人,一位是28歲教師,在地鐵上為爭座位互毆,實乃社會一大丑聞。頓時,道德的口水噴薄而出。但這次,輿論并沒有將口水全部吐向本應“為人師表、以身作則”的年輕教師,不少人將不滿吐向了這位老人:其一,不該一上車就罵罵咧咧;其二,不該拿出老人證來教育男青年讓座;其三,更不該先動手打人。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但讓座卻不是年輕人的法定義務,也不是老人的必然權利。自覺讓座值得提倡與鼓勵,但老年人卻也沒有拿出老人證強迫年輕人讓座的權力;年輕人不讓座應該受到輿論、公序良俗的譴責,但老年人卻也沒有直接拿年輕人開罵的權力,更沒有直接打人的特權。我們在提倡年輕人主動讓座的同時,也應該呼吁落座者積極給予年輕人的道德付出以道德回報。 面對頻發(fā)的“搶座悲劇”,有人提出將讓座的道德問題盡快立法解決。姑且不論這種想法是否可行,但古今中外的實例已經告訴我們:“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公共交通服務擁擠的問題沒有根本緩解,如果對道德付出沒有自覺的道德回報,如果人們沒有尊重彼此權利的良性互動,乘客依然會四處尋找那一個自己可以落座的權利,搶座的新聞依然會發(fā)生,悲劇也不會自然地與我們說再見。 買了車票坐車,老人和年輕人在權利方面是同等的。可問題是,公共服務的滯后,讓權利無法落座。猶記得以前的銀行,烏煙瘴氣,銀行不得已想出了“一米線”的辦法,雖然“一米線”之內的“小環(huán)境”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改善,可越線行為仍常常發(fā)生,“一米線”后的排隊亂象更是依然如故。但現在變了,銀行只是在大廳里增加了一部“叫好機”,增加了幾排“等候椅”,讓權利落座了。 如今是一個法治社會,更是一個權利社會。權利懸空,必然秩序混亂,權利落座,方才秩序盡然。銀行從“一米線”到“等候椅”發(fā)展,給我們的啟示無疑是很多的。要求公共交通服務一下子確保一人一座確實很困難,但為何不可以先推出“一米線”措施呢?國外的地鐵設有女士車廂,成功避免了“性燒擾”問題,我們在花盡心思編寫“防狼手冊”的同時,在目睹“喋血搶座”的同時,為何就不能考慮設立“老弱病殘孕”專用車廂呢? 地鐵擁擠,不是中國特有的,但國外想了很多辦法,我們卻只在空口呼吁讓座的道德。華盛頓的地鐵根據時段實行靈活票價制,紐約地鐵和公交形成聯(lián)動,布達佩斯根據時段調整發(fā)車頻率,莫斯科用出口的電梯上行或下行調控人流量,首爾通過商場分流,東京用折疊坐椅調節(jié)車廂空間……在公共交通服務還不能保證一人一座的情況下,是有很多辦法可想的,這些雖然沒有充分實現乘客的權利,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乘客的權利。 “倉廩實而知禮節(jié),衣食足而知榮辱”,僅靠道德呼吁是無法實現秩序盡然的。面對“喋血搶座”的新聞,我們在作道德評判的同時,恐怕也應該從尊重和實現權利的角度多做一些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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