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廁”必屬公廁何時到來?
www.fjnet.cn?2012-11-08 16:41? 司馬童?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在廣州,現在人們上街遭遇“三急”又找不到公廁時,請留意沿街機關單位部門是否掛有“內設廁所對外開放”的標識。據悉,廣州市上半年已增設開放44家沿街單位內設廁所。今年初拒絕3歲幼童進門如廁的天河區(qū)司法局法律服務大廳,此次率先掛牌在辦公時間向社會免費開放。(11月7日《新快報》) 把機關單位部門的“公廁”,掛出特別標識,在辦公時間允許公眾免費使用,廣州的這一做法頗得民心,卻也可謂來之不易。報道披露,廣州市政協(xié)委員韓志鵬認為,公民“如廁難”動輒升級為公共熱點事件,除了某些客觀原因,還與沿街政府機關單位未能開放內設廁所有關;這次廣州44家單位“公廁”變身免費公廁的訊息,其實便來自城管委對他《建議政府打開“方便”之門》的提案答復。 “為人民服務”也好,“納稅人是衣食父母”也罷,作為政府機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其實在一個內設廁所使用權的問題上,最應確立一種“與民共享”的思維定勢。方便市民百姓的如廁需求,除了會增加一定的管理負擔之外,顯然不像有些“時髦回應”所稱的那樣,或將涉及“國家機密”;而口口聲聲以“公仆”自稱的單位部門,要是連個廁所都不愿讓群眾借用一下,那又何從體現其謙卑和善的形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事實上,這些年的不少報道早就提到,很多國家的政府服務部門,甚至包括一些重要議政機構,向來都對“公廁”開放持有一種理所當然的態(tài)度。即便是外國游客前來借用,最多也是友情提醒不可高聲喧嘩。我們自然無須妄自菲薄,由此斷言“外國的月亮”果然“特別圓”;但從人家“公廁”即公廁的共識與慣例來看,值得借鑒的思考,確實不能總是停留于紙面上了。 局部地區(qū)、一定范疇的“公廁”難成公廁,看起來是怕麻煩、怕多事的偷懶思維作祟,但若不是諱莫如深,卻也可以想到,這當中未必沒有“官民有別”、“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作怪。在某些機關單位人士的眼里,自己內部“公廁”的對外開放,就無異于“身份地位”降了一個檔次,或是顯得“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了。故而,用廁事小,“降尊”事大,若無上級指令與壓力,積極主動地開放“公廁”、“造?!庇诿瘢簿驼娴氖鉃椴灰琢?。 “公廁”即公廁應成社會慣例,自然可以期待于社會發(fā)展和執(zhí)政理念的與時俱進。但恕我直言,有的時候、不少方面,確也需要像廣州市政協(xié)委員韓志鵬那樣的著眼細節(jié)、為民代言。坊間俗語道:“好帶上,差帶下”;“公廁”即公廁的社會共識,既有賴于機關單位的自覺推崇,而在某些語境下,也更離不開議政通道和輿論訴求的不斷“倒逼”。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廣州44家沿街單位內設廁所掛上對外開放的特殊標識,雖說尚顯杯水車薪、數量有限,但有了這樣的“第一步”,就能很好地引來“跟進者”。其實,良好風尚和慣例的形成,往往也是這么一步步地“走”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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