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彈劾”不如教會“表達”
www.fjnet.cn?2013-09-18 15:36? 范子軍?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課上公然“彈劾”老師,顯然是對老師的“大不敬”;之前幾個同學還曾一起“謀劃”,明擺著擾亂正常的教學秩序,是可忍熟不可忍?大家對此事的第一反應,一般是按照傳統(tǒng)習慣的做法,嚴肅處分“鬧事”者,以儆效尤。 不過,筆者認為,處分并非首選、必選、優(yōu)選的辦法。首先,初中階段的學生,心智發(fā)育尚未成熟,容易意氣用事,“彈劾”老師的沖動之舉情有可原;其次,當事老師教育教學方法簡單甚至粗暴,原執(zhí)教班級學生多次向校方反應,于是才被調整,說明“彈劾”者并非完全無理取鬧。因此,學生勇于表達的精神可嘉,只有從教育的角度理給予呵護,才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的人格獨立,促進學生的個性發(fā)展和健康成長。倘若簡單地給予處分了事,只能讓孩子們產(chǎn)生提不得意見、講不得民主的錯覺,反而容易在內心積聚不滿或逆反情緒。 當然,不處分不等于無所作為,聽之任之,而是要以此為契機,通過召開座談會、討論會等多種方式,教育、引導學生懂得如何正確行使自己的表達權。表達不滿、反映訴求本身沒有錯,但要注意時間、場合、方式,不能傷害別人的權利和尊嚴,特別是應該對老師保持起碼的尊重和敬畏,讓學生們真正從思想深處認識錯誤的嚴重性。 去年,江蘇省啟東市匯龍中學舉行升國旗儀式時,一名高二學生在國旗下發(fā)表講話,將之前老師“把關”過的演講稿,悄悄換成另外一篇抨擊教育制度的文章。論問題性質、事件影響比這起“彈劾案”“嚴重”得多。但是,校方則以其演講“言論不當,用詞過激”,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沒有將其“處分”,這樣的處置方式得到了有識之士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學校摒棄簡單壓制的做法,開宗明義、循循善誘,不但體現(xiàn)出教育者的包容,更是身體力行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為學生打造寬松、開明的成長環(huán)境,不失為應有的素質教育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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