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都有火車經過,鳴笛十幾秒,睡夢中被驚醒,感覺整個居民樓都在震動?!焙戏适忻駝⑴拷論艽虮緢鬅峋€稱,合肥匡河沿線的一條鐵路貨運線深夜擾民嚴重。昨天,記者就此進行采訪。環(huán)保部門表示,他們沒有鐵路管轄權,但如果居民申請,他們可以入戶監(jiān)測噪音數據,持有該數據即可向鐵道部投訴。(7月5日,新浪網)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是一個讓哲學家為之爭論無解的問題,但用在此條新聞上卻有“撥云見霧”之效:劉女士因家附近一條鐵路有火車深夜鳴笛而無法休息。此條新聞咋一看似乎錯在鐵路,但事實真是如此嗎?我們不妨細心分析一下:是先有鐵路?還是先有小區(qū)和劉女士? 據了解,匡河鐵路貨運線建于上世紀50年代和80年代,主要承擔合肥市西、北、南部工業(yè)、企業(yè)原材料和成品的運輸任務。該條鐵路已然是六旬高齡,為合肥市的發(fā)展獻出了它的“青春”。相比之下,劉女士和她的小區(qū)又芳齡幾許呢?答案顯而易見:先有鐵路后有小區(qū)和劉女士。 從商業(yè)的角度出發(fā),該小區(qū)在建造之時自然知道是處于鐵路沿線地段,而鐵路沿線的房價因為存在火車噪音往往要低于市場價,也就是說該小區(qū)的業(yè)主在買房時,已經做出了選擇,即接受火車噪音、得到低廉價格。但劉女士等業(yè)主入住后明明已享受到了價格的低廉,卻不想接受火車噪音,將一切過錯推給鐵路,指責其擾民,這么做合理嗎? 筆者不禁發(fā)揮一番想象,如果說鐵路是土地的“原配”,二者相濡以沫60年,那么劉女士和她的小區(qū)顯然就是土地的“小三”,卻后入為主要求鐵路這“原配”不能出聲,或搬走離開土地。鐵路“原配變小三”這是蒙受了何等的不白之冤??! 當然,也有人說“鐵路有噪音就是錯,無關先來后到,為什么火車就不能體諒居民不鳴笛呢”。對此,筆者做了一番了解。鐵路鳴笛是為了安全?;疖囆旭偹俣葮O快,鳴笛是為了告知前方路段火車通行的信號,尤其是在晚上司視線無法看清的情況下,更是需要鳴笛。所以劉女士要求不鳴笛,那是做不到的。鐵路部門出于人道主義也只能盡可能的減少不必要的鳴笛次數,但確保安全的行為是不容有一絲一毫的打折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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