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18萬粉絲的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通過其實名認證微博@御史在途連發(fā)13條微博,稱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為利益集團代言,國家藥典委把南方地區(qū)傳承上千年的“金銀花”更名為“山銀花”,把金銀花作為山東“忍冬花”的專用名,“給數(shù)以千萬計的百姓造成無比重大的經(jīng)濟損失”。(8月13日《新京報》) 該消息的曝出,瞬間賺取了公眾的眼球,并被當做“頭條”,在網(wǎng)絡上引起了熱議。之所以會引發(fā)如此巨大關注,一方面,陸群的舉報,是懸殊力量之間的較量,職位級別的差距,讓事件蒙上了一層特殊的色彩。另一方面,金銀花家喻戶曉,每個人都知道該中藥的用途性質(zhì),但卻很少有人想到普通的藥材背后還有別樣的“故事”。 表面上而言,國家藥典委將南方地區(qū)傳承上千年的“金銀花”改為了“山銀花”,導致南方種植戶遭受了重大損失,但并不能因此而判定更名行為就暗藏腐敗因素。藥名的更改,不能涉及問題的本質(zhì),關鍵在于藥品更改背后,是否存在某些利益團體利用權力的外衣,干出權錢交易的勾當。從這個角度而言,藥名變更之后,兩種“金銀花”在屬性、特征、療效等方面的比較,屬于學術方面的問題,常人并不能因此而對事件結(jié)果做出預判。 但是,即便如此,陸群以“舉報不實回家務農(nóng)”的態(tài)度,還是為事件內(nèi)幕的挖掘,提供了最理想的線索。金銀花區(qū)別,涉及南北方利益之爭,“冰火兩重天”的格局已然形成。正因如此,湖南省委甚至曾以紅頭文件的形式,請求國家藥典委將“山銀花”更名為“金銀花”,可以想想名字的不同意味著多么大的利益取舍。所以,對于金銀花更名事件,就需要以陸群舉報為契機,梳理更名之后的脈絡,看看是否存在利益勾當。 進一步來看,該事件其實是學術與法律問題的雜糅,表面上無法看出事件的端倪,只能從撲朔迷離中找到問題的核心。那么,這也就意味著,法律層面的清晰界定至關重要。如果沿著更名事件反向考量,國家藥典委的更名,確實產(chǎn)生了巨大的利益沖突,不管是“南方金銀花網(wǎng)絡炒作案”,還是網(wǎng)上炒作“山銀花會上火傷身”、“對生命安全產(chǎn)生危險”等,都具有“引起懷疑”的傾向性。因此,事件的發(fā)生與更名到底有無聯(lián)系,就需要拿出具有說服力的法律證據(jù)和事實,將學術層面的爭論轉(zhuǎn)化為法律層面的定論。 正如很多網(wǎng)友所言,陸群的舉報行為是“開弓沒有回頭箭”,更名事件背后的調(diào)查工作,需要相關部門秉持客觀中立的原則,耐心細致的查找蛛絲馬跡。學術層面的爭論,不是事件的內(nèi)核,不能本末倒置,轉(zhuǎn)移注意力。對于中藥專家以及國家食藥監(jiān)局,也不能僅僅將回應停留在學術爭論上,而應當歸位到法律的視角,看看更名事件背后到底有無“貓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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