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份河南省工商局專門下發(fā)的《關于迅速貫徹落實省財政廳專項督導省工商局罰沒收入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在網(wǎng)上熱傳。該通知中提及,要全員上陣、分解任務責任到人,確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罰沒收入任務。昨天,有媒體向河南工商系統(tǒng)內部人士求證,并確認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10月14日《京華時報》) 罰款不是想有多少就有多少。工商部門想要有罰沒收入,首先得有工商戶存在違法或違規(guī)經(jīng)營行為才行。在不清楚到底有沒有工商戶有問題,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工商戶有問題的情況下,制定的罰款任務如何完成,這是一個問題。 不過,從罰沒任務“去年是多少,今年就是多少,從全省范圍講肯定不能少”的報道中,我們可以讀出,去年工商部門也定了任務,而且已經(jīng)順利執(zhí)行甚至已經(jīng)順利完成。如果今年不被曝光,或者曝光后仍不被叫停的話,相信最終也能把錢收上來。 工商部門的罰沒收入減少,可能是緣于兩種情況,一是工商部門工作卓有成效,工商戶都守法經(jīng)營;二是工商部門管理不力,存在違法違規(guī)經(jīng)營行為卻不去執(zhí)法。對于前者,這正是工商部門工作想要達到的目標,理應受到表揚才對;而對于后者,也應該先追究相關人的責任,而不是督促他們去罰錢了事。 有人將“罰款下任務”歸結于利益驅動,因為通知中說了,罰沒收入與各種經(jīng)費款項掛鉤、與年終獎懲掛鉤;也有人將其歸結于機構臃腫,因為正是人頭費的壓力才出此下策。這些看法都對。但更應當看到的是,權力機制出了問題。正是權力運行不透明,才給了亂行政存在的空間。 基層的工商部門沒有拒絕執(zhí)行上級政策的權力,對于上級的罰款任務,只能不折不扣地去執(zhí)行。但商戶不能總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有錯罰錢,沒錯也要罰錢。“罰款下任務”說明,我們建設“透明政府”還在路上。我們應該有一種機制,讓每位工商戶都知道,哪些錢該交,哪些錢不該交,對于無理的罰款,他們有拒交的權利。如果有關部門在下了通知之后,任務還是根本完不成,這樣的通知自然就會越來越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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