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速公路作為生產生活必用品應不應由公共財政免費提供的疑問,山東省交通廳新聞發(fā)言人1月2日回應稱,如果高速公路免費,實質上是用應當針對更廣泛群眾提供普通公共服務的公共財政資源,負擔了那些原本只有少數(shù)主體受益的社會事業(yè)成本,某種程度上說,有窮人補貼富人之嫌疑。對不使用或較少使用高速公路的其他納稅人群體而言,這恐怕是另外一種不公平。(1月4日《第一財經(jīng)日報》) 山東省罔顧收費公路已經(jīng)到期的實際,做出延期收費的決定之后,輿論一片嘩然。公眾普遍質疑山東省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的合法性。針對質疑,作為高速公路主管部門的山東省交通廳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回應質疑,其姿態(tài)值得肯定。但是,“高速公路免費是窮人補貼富人”的回應缺乏技術含量,根本不靠譜。對此,不僅富人會罵娘,窮人也不會領情。 需要澄清的是,部分高速公路免費并非公共財政免費提供,而是這些高速公路收費已經(jīng)到期(達到《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收費年限上限)。這些到期高速公路停止收費是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非政府與交通部門對公眾的恩賜。到期高速公路延期收費違背了契約精神,也是違法行政。山東省交通廳新聞發(fā)言人不能以高速公路由公共財政免費提供來混淆概念。 在我看來,已經(jīng)到期高速公路延期收費,影響的不是少數(shù)富人,而是大多數(shù)人。因為不僅開豪車的富人上高速,開經(jīng)濟型汽車的人、物流企業(yè)、客運公司、貨運公司與貨運個體戶也開車上高速,發(fā)言人能把這些人都歸入富人的范疇嗎?窮人固然不直接開車上高速,但是他們偶然也會乘坐公共客車上高速;高速公路延期收費造成運輸成本上漲,推高物價上漲,這筆賬最后都會算到每一個消費者的頭上。高速免費還是收費,事關你我他,怎能說與窮人無關呢? 按照發(fā)言人的意思,高速公路免費會讓富人占便宜。按照發(fā)言人的邏輯推下去,交通、醫(y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行業(yè)是否都要大幅漲價,防止富人占便宜呢?在我看來,政府即便要劫富濟貧,也應該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依法通過稅收杠桿來實現(xiàn),而不是違法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經(jīng)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政府除了依據(jù)合同約定提供周到的交通服務以外,根本沒有理由延長收費期。否則就是失信于民的違約行為。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lián)合會曾發(fā)布報告指出,過路過橋費是物流企業(yè)的沉重負擔,37%的企業(yè)過路過橋費占運輸成本比重超過40%。公路收費早已成為民生不能承受之重,某些地方不僅不想著減少收費公路,壓縮收費年限,還絞盡腦汁延長收費年限,繼續(xù)抬高物流成本,民生情何以堪? 即便高速免費可能會增加車流量,即便某些高速公路還貸壓力較大,政府也不能搞捆綁收費,株連收費,讓已經(jīng)收費期滿的收費站超期收費。在民意不在場的情況下,政府單方面延長收費期限,繼續(xù)攫取收費利益,顯然難以服眾。 盡管交通運輸部發(fā)布的《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tǒng)計公報》說,去年我國收費高速公路總體虧損617億元。但是,記者查閱19家A股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財報發(fā)現(xiàn),今年前三季度這些上市公司的賺錢能力堪比銀行”(12月28日《北京青年報》)?!案咚俟诽潛p”的說服力在哪里?來自審計署的專項審計結果顯示,交通部門與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費用除了部分被用來還貸以外,更多的費用被用來搞房地產開發(fā),購買股票;被用來給高速公路收費站養(yǎng)閑人,發(fā)放高額工資福利,甚至給某些官員搞利益輸送。高速公路收費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揮霍,根本沒有拿去補貼窮人,“高速免費窮人補貼富人”又從何談起? “高速公路虧損”疑點重重,“高速免費窮人補貼富人”根本不靠譜。交通部門如此為高速公路延期收費詭辯,除了激起公眾反感以外,徒增笑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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