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大V”成旅游宣傳員,官方代言人該怎么選?
2016-02-04 08:30:45??來源:東南網綜合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2月2日,漳州市旅游局通過官方微博發(fā)表聲明 聘請“造謠大V”可怕的是把關程序失守 段思平 聘請“民生哥”本身,我倒不覺得一定是個錯誤的選擇。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聘請程序中的巨大瑕疵——當有網友提出“民生哥”曾是“造謠大V”的這段往事時,當地旅游部門居然表示此前不知情。如果說這不是故意裝傻,那么我們可以下一個結論:聘請品牌宣傳員這樣關乎當地旅游形象的大事,本身居然沒有一個嚴格的甄別程序,以致于有關部門對“民生哥”曾經的劣跡一無所知,而這些本應該是判斷“民生哥”是否合格的重要參考依據。 要知道,一級政府部門聘請宣傳員,與單純的商業(yè)行為截然不同,必須要考慮社會效益。只看重“民生哥”網絡營銷炒作的能耐、網絡大V的頭銜,忽視了道德考評與風險防范,這無疑顯示出當地有關部門在宣傳工作中的急功近利,及在甄別程序上的粗疏大意。如果說,“民生哥”將來故態(tài)萌發(fā),借助旅游宣傳員這個新的頭銜,為吸引眼球制造更大的謠言,那么損害的就不僅是當地的旅游形象了,更有可能因謠言引發(fā)新的社會震蕩,乃至危害公共安全。 “民生哥”顯然有其特殊的能量,但這個能量怎么使用,如何引導,需要當地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思考。 [詳細] “花樣漳州”該是精細化旅游宣傳 朱清建 “花樣旅游宣傳”該是精細化旅游宣傳。精細化旅游宣傳,首先應該是宣傳主體本身的精細化,能夠為人們所接受,而不是存非議的宣傳員。的確,通過“民生哥”,擴大漳州旅游的影響力,但是,噱頭宣傳功在一時,不會長久;花邊宣傳也會降低一些精品旅游人士對于漳州的旅游預期。具體而言,我們需要對于漳州深入而具體特色的宣傳,明其意境趣味所在,從攻略到景點宣傳,都要深入,而非蜻蜓點水式宣傳。 概言之,“花樣”旅游宣傳是精細化旅游宣傳而不是噱頭式宣傳?!盎印笔菍π麄餍问?、方式的要求,宣傳要注重長遠、注重品位,而不是自降身價地做違法大V那花邊新聞的附屬廣告。 [詳細] 聘請“宣傳員”要顧“宣傳臉” 司馬童 旅游宣傳員相當于形象代表,盡管這是一種榮譽性的社會虛職,且主要還是通過受聘者的一技之長來多作奉獻,但既為“宣傳員”,就不得不顧及到“宣傳臉”——說白了,就是獲得聘任的具體人選,總不能與公眾心目的“該有形象”出入太多、反差太大。漳州市旅游局鬧出這般“聘請風波”,原因或也在此。 福建漳州的這起“旅游宣傳員風波”,與其說是社會輿論的吹毛求疵、多管閑事,倒不如講是當地旅游管理部門功利用心之下的民意反彈。近些年來,一些網絡大V恃“粉”傲物、肆意炒作,甚至為了一己之私,無視法律法規(guī)、屢屢造謠傳謠。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媒體之所以要對“三度造謠被拘的大V竟成旅游宣傳員”一事深度關注,其實就是要警醒一些相關部門及人士的模糊認識,促使他們盡快改變那種“只求結果,不看過程”的投機心態(tài)及思維。 網絡大V等的社會宣傳力和影響力,的確不容低估,也值得政府有關部門借其所長、促進公益。漳州旅游品牌宣傳員的“聘請風波”,似乎也提供了一種很具教育意義的“前車之鑒”。這就是,作為擁有較高人氣與知名度的“大V”“大蝦”們,更需長期顧及“形象建設”,堅持做到“珍惜羽毛”。 [詳細] 政府網絡宣傳莫學自媒體 然玉 漳州市旅游局,主動接納人才為己所用,原本乃是值得點贊之舉。這其實也傳遞出,公共職能部門試圖改變傳統(tǒng)的官樣文風、官樣思維,繼而以更現代的方式實現品牌推廣的善意初衷。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一段時間以來,眾多的政務微博、官方微信等等,已經變得越來越輕松活潑,越來越充滿魅力??杉幢闳绱?,還是有必要重申一個常識。那就是,官方背景的互聯網形象主體,絕不應自我等同于某些功利化的“自媒體”。 [詳細] (長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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