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臨洮是六盤山片區(qū)的貧困縣之一,這里的機關干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并不算高,但近年來,每年春天都會有一個月,這些所謂“吃財政飯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工資都會被扣掉10%,作為綠化費??劭钜罁?,2013年10月,臨洮縣政府發(fā)布的《臨洮縣全民義務植樹暫行管理辦法》規(guī)定,“全縣干部職工義務植樹所需苗木費采取所有在職財政供養(yǎng)人員捐助每月工資10%的辦法解決”。(4月4日 央視) 無疑,甘肅臨洮以“苗木費”的名義,繼續(xù)收取綠化費是不妥當的。于法,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國統(tǒng)一取消了綠化費、企業(yè)年度檢驗費等33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并強調“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zhí)行”。顯然,無論基于何種理由,臨洮繼續(xù)收取綠化費都于法無據。于理,盡管每個公民都有植樹造林的義務和責任,但這并不是“以資代勞”的理由,地方政府更不能強制捐款。 臨洮縣政府與中央政策頂牛,肆意收取綠化費,理應被叫停、被問責。但同時相關部門也需要正視綠化費“廢而不止”背后的基層困局。這樣的困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造林剛需與財政困難的矛盾。臨洮荒山荒地多,氣候干旱、少雨,土地荒漠化嚴重,急需要通過綠化遏制荒漠化的侵蝕。因此有強烈的造林剛需。另一方面,由于地處不發(fā)達地區(qū),財政資金有限,臨洮在綠化投入上卻“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個人綠化效率低下的困局。許多地區(qū)雖然組織群眾大量植樹,但由于氣候和缺乏后續(xù)養(yǎng)護等原因,造成樹木成活率低下,“年年種樹不見樹”。這一點在干旱、高寒地區(qū),尤為嚴重。以臨洮縣為例,“因為天干,基本上年年在那兒種樹,年年不活,周而復始?!比绱说拖碌男?,顯然滿足不了臨洮的綠化宏圖! 三是履行植樹義務無法可依的困局。雖然,國家規(guī)定“適齡公民每年義務植樹3-5棵”,每年上級部門也相應的給地方政府制定植樹任務。但地方政府如何監(jiān)督公民完成自己的植樹任務,卻無法可依。這造成,地方政府,一方面要硬抗下上級的綠化指標,另一方面卻無法約束群眾植樹造林,兩頭受氣,只能把手伸向吃財政飯的“自己人”。 造林剛需與財政困難的矛盾,履行植樹義務無法可依的困局,造成地方政府頻頻向公職人員伸手。而個人綠化效率低下的困局,更促使地方政府鼓勵“以資代勞”,集中資金搞集約型、專業(yè)型綠化。于是,臨洮等地就把違規(guī)征收綠化費這顆毒藥,當成了擺脫困局的救命藥,變著法的收取綠化費。 那么,如何化解綠化費“廢而不止”的基層困局呢?首先,上級主管部門要因地制宜,給困難地區(qū)更多的資金支持、技術扶持和人才支援,讓困難地區(qū)在綠化等民生服務上,有技術、有資金、有能力,服務群眾。其次,要盡快頒布實施《全民義務植樹條例》,讓義務植樹有法可依。比如,對不履行植樹義務的個人,依法懲處;厘清責任義務,規(guī)范公民的植樹義務和政府的后續(xù)養(yǎng)護責任,確保政府與個人密切配合,解決個人綠化效率低下的問題。 總之,只有正視簡政放權中基層面臨的困局,并想方設法解決這些困局,綠化費等行政性收費“廢而不止”的問題,才能真正迎刃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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