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麗江成了一個“話題城市”。先是麗江古城區(qū)委宣傳部官方微博自曝遭國家旅游局嚴重警告,然后有網友留言說“永遠不會去的地方就是麗江”,而古城區(qū)委宣傳部官微答復“你最好永遠別來!有你不多無你不少”。古城區(qū)委昨日宣布,對兩名負責官員停職檢查,并進行黨紀立案。 遭國家旅游局嚴重警告,麗江古城區(qū)官微總該體現出某種反省的姿態(tài),但是一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架勢,一句“你最好永遠別來!有你不多無你不少”,雖然并沒有赤裸裸罵人的臟話,但流露的完全是個人化情緒,機關官微私人化了。 黨政機關官微“怒懟”網友,這在國內時有耳聞。2013年12月,廣西博白縣交警官微回應網友咨詢處罰依據時,罵網友“你個白癡”。2014年6月,湖南岳陽市政府門戶網站官微謾罵環(huán)保志愿者是“綠茶婊”。2015年6月,有網友質疑陜西榆林市神木縣警車私用,而榆林市公安局官微卻回敬“這個社會都像你一樣整天無所事事”。 以上案例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官方立場與個人網絡言論沒有應有的界限。個人在網上是可以隱身的,這使得個人網絡言論有時候成為即時情緒的表達,顯得“無拘無束”。機關官微給出的應當是官場“說法”,平和、講理與責任意識是其應有品質。如果機關官微變成一種情緒化表達,那黨政機關與那些隱身網絡的個人又有何區(qū)別? 網絡時代有“人人都有麥克風”之說,很多黨政機關也開辦微博、微信等發(fā)布平臺,可以即時公開政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官民溝通。在網絡平臺上,機構與個人在角色定位、傳播目標、表達方式與原則上是大不相同的。機關官微與個人的根本不同,是前者具有價值引領與輿論引導的導向。機關官微發(fā)布必須體現權威性,“說法”必須理性、合法,而且符合政策。 機關官微終究是由機關工作人員負責運營的,但這并不意味著機關官微可以個人化。不管運營團隊成員有著怎樣的個性,他們在平臺發(fā)布的內容都必須具有公共屬性。這就像傳統(tǒng)媒體,它可能有上百人、幾百人的編輯記者隊伍,其每名編輯記者履行的都是“公務職責”。個人情緒在機關官微上的流露,構成對工作職責的僭越??朔€人傾向,壓制個人情緒,是機關官微工作人員職責的前提。 機關官微變成個人情緒宣泄口,暴露出某些地方某些權力處于失序失控狀態(tài)。一旦權力缺乏規(guī)范,難免會出現種種權力濫用的情形,失言乃至對公眾惡語相向更不足為奇。管好機關官微,本質上必須把權力關進籠子。 黨政機關開辦官微是好事,但一個前提是,開辦官微一定要建立操作規(guī)范,不能由著工作人員跟著感覺走。機關官微作為一種發(fā)布平臺,不僅政策性強,某種意義上還有一定專業(yè)性。讓工作人員跟著感覺走,遲早會出事。建立一套操作規(guī)范,目的是確保官微的“公務”屬性,而非個人情緒宣泄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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