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已經威脅到現(xiàn)行政治制度的生存的根本問題。最近26各城市高調掃黃,數(shù)個城市出動了荷槍實彈的警察。多個被坊間認為“后臺硬”、“很安全”的夜總會、KTV,這次也未能幸免。(2010年8月2日《東方早報》)
看客往往意淫的是小姐的職業(yè),以道學家的身份鄙夷小姐的行為,但是有誰思考過,是什么原因使得這些性工作者寧愿放棄人格尊嚴、忍受社會的歧視?
我想這與社會機制有關:備受歧視的農村戶口、比妓女崇高不了多少的農民身份、嚴重不足的教育投入和非常昂貴的受教育成本、不斷惡化的鄉(xiāng)村經濟和不斷擴大的城鄉(xiāng)差距、狹窄不暢的就業(yè)渠道和十分惡劣的打工環(huán)境……這些因素的合力,便使得賣淫成為缺乏謀生技能的女性的一項可以接受的職業(yè)選擇,也使得賣淫成為一項舒緩貧困家庭中的婦女就業(yè)壓力、改善收入狀況的自發(fā)行動。
無論是社會文化——道德,還是社會制度——法律,都把性工作者置于被告席上。令她們成為邊緣中的邊緣,弱者中的弱者,長期受到正統(tǒng)社會的“合法”歧視。即便是嫖客,他們也是一邊購買服務,一邊夷服務者的人格。更不要說社會上一些恃強凌弱者了,他們打罵、強暴、搶劫這樣的女孩,雖然不至于以為在伸張社會正義,但多半沒有負疚感和犯罪感。媒體報道說,對于她們,首先是謀生、吃飯,然后才是小心不要被打被殺,因為近年北京未破命案中,40%的被害者是性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