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今福州16名科處級干部落馬
來源:福州新聞網(wǎng) 2011-06-22 編輯:黃水來
記:這次“舉報宣傳周”活動有哪些主要內(nèi)容? 楊:主要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的職能、作用以及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突出宣傳檢察機關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的重點,宣傳瀆職侵權犯罪的表現(xiàn)形式和社會危害,提高領導干部和人民群眾對反瀆職侵權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努力營造反瀆職侵權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記:請介紹一下福州市檢察機關去年以來反瀆職侵權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楊: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福州兩級檢察機關加大反瀆職侵權斗爭力度,共受理各類職務犯罪線索1796件,其中涉及瀆職侵權類線索占20%。共立案查辦51件57人,其中涉及危害民生民利瀆職犯罪案件11件11人;突出查辦有影響、震動大的案件,其中重大案件2件,特大案件9件;積極參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共立案查處18件22人。涉案人員中科處級干部16人,司法人員13人,行政執(zhí)法人員26人。檢察機關的反瀆職侵權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記:發(fā)現(xiàn)瀆職侵權犯罪現(xiàn)象應如何向檢察機關舉報? 楊:舉報人可以采取預約舉報、書信舉報、網(wǎng)上舉報、電話舉報、傳真舉報等方式進行舉報。可以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檢察機關全國統(tǒng)一舉報電話為12309。 記:檢察機關在保護和獎勵舉報人方面有什么舉措? 楊:檢察機關舉報中心依法對舉報人的情況進行保密,嚴禁將舉報材料轉(zhuǎn)給被舉報的單位和個人,并嚴肅查處因向檢察機關舉報而受到打擊報復的案件。舉報線索經(jīng)查證屬實,被舉報人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精神和物質(zhì)獎勵。(記者 陳燐 通訊員 馬浙閩 王光忠 王陳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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