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群眾歡迎這樣的“水漲船高”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7-27 編輯:黃水來
記者從成都市統(tǒng)計局獲悉,該市今年上半年實現(xiàn)地區(qū)生產總值3107.6億元,同比增長15.1%。(7月26日中國網(wǎng)) GDP同比增長了15.1%,這“水”上漲了,可喜的是“船”也高了:7月25日成都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數(shù)據(jù)顯示,今年以來成都市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增長較快。上半年成都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57元,增長15.3%。農民人均現(xiàn)金收入6220元,增長20.1%,增幅較上年同期分別提高1.4和7.3個百分點。而且,漲幅超過了GDP漲幅。 這就說明了,居民從GDP增長中得到了實惠。GDP蛋糕做大了,居民分到了應得的蛋糕。問題還要看另一面,名義工資上漲了,實際工資有沒有上漲,這就要看物價水平上漲的幅度。據(jù)悉,上半年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了6.9%,遠遠低于城鄉(xiāng)現(xiàn)金收入上漲的幅度。這才是真正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GDP同比增長,在扣除物價上漲因素之后,它反映的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同步增長,是實漲而不是虛漲。從根本上說,我們從事的工農業(yè)生產,就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需求。沒有一定的量,就沒有一定的質。強調發(fā)展質量,轉變增長方式,并不是說可以放松物質總量的合理增長。 其中,有人口增長所需物質的因素,有新的消費增長的因素。只有保持一定的GDP增長量,才能滿足對消費質量的需求。沒有一定的數(shù)量,就沒有一定的質量。本人一直堅持,不以GDP論英雄是對的,但千萬不能放棄GDP指標的合理增長。 只有保持GDP指標的合理增長,才能保障城鄉(xiāng)居民收入的合理增長。而且,GDP指標的合理增長是后者增長的前提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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