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往往就出在“律已”二字之上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8-29 編輯:黃水來
問題往往就出在“律已”二字之上?!皬娜酥?,順人之情”,好比下山下坡,相對比較省力;以禮義與法度規(guī)范自己,卻是爬坡登山,須花大力氣的。真要這樣去做,確是難乎其難。真的這樣去做,更是鳳毛麟角。大多只是做做樣子給人看,搞個形式走過場的,于是這“人為”之“律已”,也就往往成為演戲,原先作“人為”詮解的“偽”字,也就逐步與“假”字同義,假造的叫做“偽造”、假裝的叫做“偽裝”、戴著假面具做人的叫做“偽君子”。 自古以來,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不必再去引經(jīng)據(jù)典,揀近的說吧。 這是原郴州市紀(jì)委書記曾錦春在被執(zhí)行死刑前與反腐學(xué)者王明高對話中的一小節(jié),說的便是“廉潔自律”。曾錦春說:“省紀(jì)委每年都搞紅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萬,交一百。我當(dāng)市紀(jì)委書記時每年交一萬,實際上收的遠(yuǎn)遠(yuǎn)不止這個數(shù),做做樣子而已?!薄叭酥畬⑺?,其言亦善”,我相信曾錦春說的是真話與實情。荀子的“性惡”說中,有一條叫做“生而有好利焉”。有大筆款子放在你的面前讓你“笑納”,能不心動手癢?照單全收不吐一個子兒,能不令人生疑?于是就有曾錦春這一類人“做做樣子”的“紅包上交”,而且“每年都搞”。我覺得這個“搞”字真的特別傳神。 無論什么“搞”,都是人為的。廉政建設(shè)也要由人去“搞”,但這種“紅包上交”之類的“做做樣子”,能不敗壞“搞”的聲譽?如此“搞”法,能不使人將“人為”之“搞”視同于弄虛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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