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有獎勵
來源:福州晚報 2011-09-14 編輯:唐麗萍
記者13日從閩侯縣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獲悉,為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閩侯縣食安辦日前出臺了《閩侯縣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目前已經開始實施。 8種違法行為請你舉報 根據《辦法》,舉報下列8類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可以獲得金額不等的獎勵金。 1.在農產品種植、養(yǎng)殖、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2.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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