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購房不成定金難退工商局幫忙
來源:東南網-海峽都市報 2011-11-12 編輯:林洪熙
今年7月份,美籍華人邵先生回國探親期間,通過廣告宣傳參加山東乳山金鼎房地產駐福州接待處組織的前往山東銀灘看期房活動,邵先生對期房周邊環(huán)境十分滿意,于是就決定購買一套,并交了定金5萬元人民幣。 回美國后,邵先生又于10月份從境外匯入5萬美元購房款。隨后,因其美國公民身份不符合政府關于境外人員購買房產的政策,開發(fā)商告知劭先生無法購房,導致其5萬美元購房款不能結匯。 既然房子無法買了,邵先生就決定不買了,但為使5萬美元購房款成功退回,邵先生要求開發(fā)商取消購房協(xié)議并退還定金,可山東乳山金鼎駐福州接待處卻遲遲不肯辦理退款手續(xù)。 福州鼓樓工商局西營里工商所接到投訴后,經了解,邵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按規(guī)定,劭先生不符合境內購房條件,但責任不在邵先生,不算違約。而且,山東乳山金鼎房地產及福州接待處也未盡到提醒和告知的義務,應負有一定責任。 在工商部門調解下,邵先生與開發(fā)商解除購房合同,并順利取回定金。 (海峽都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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