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提高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6-15 編輯:唐麗萍
中央駐閩單位職工上限為2700元,其他單位職工上限為1296元 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6月15日訊(記者 楊永敏)福州市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開始核定。昨日,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公告,2012年度中央駐閩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標準為18000元,其他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標準為10800元。 據(jù)悉,2011年度中央駐閩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shù)為14503元,其他單位及其職工最高月繳存基數(shù)為8702元。 2012年度福州地區(qū)中央駐閩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的最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2%,最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月繳存額和單位月繳存額之和。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照此計算,中央駐閩單位職工限高2700元,其他單位職工限高1296元,限低按當?shù)刈畹驮吕U存基數(shù)乘以5%計算。而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照此計算,今年中央駐閩單位限高2700元,其他單位限高1296元,限低按當?shù)刈畹驮吕U存基數(shù)乘以5%計算。據(jù)悉,去年中央駐閩單位限高1685元,其他單位限高10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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