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3歲少女性交易 因錄音判無罪
來源:臺海網 2012-08-13 編輯:黃水來
臺海網8月12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高雄市1名33歲林姓男子委托友人幫忙召妓,結果召來的竟是1名年僅13歲的未成年少女,整起召妓案件后來被警方查獲送辦;但林男卻舉證提出召妓時的電話錄音,辯稱自己當時曾以暗號表明要召的是18、19歲的女子,而且加上前來應召的少女裝扮確實不易令人明辨年紀,因此獲判無罪。 林姓男子表示,他是委托友人,和一名綽號“建哥”的李姓男子搭上線要求召妓,友人以暗語幫他叫“車”,言明輪圈要十八、十九吋,意即要找十八、十九歲的女子,交易地點則是高雄市一家汽車旅館,代價是2000元(新臺幣,下同)。 之后一名濃妝艷抹,讓人看不出年紀的女子到達,林男在交易開始前還曾特地詢問其年紀,確認女子是否已滿18歲,當女子答“是”后,他才放心和女子進行“全套”性交易;但沒想到遭警方查獲后竟發(fā)現“女子”其實年僅13歲。林男因此被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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