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3歲少女性交易 因錄音判無罪
來源:臺海網(wǎng) 2012-08-13 編輯:黃水來
由于媒介性交易的李男有手機通話錄音的習慣,因此當庭電話勘驗錄音,受林男幫忙召妓的友人曾說“我要叫車,鋁圈不要帶十八吋以下的,意指不要帶十八歲以下的女子應召。 法官認為因當時就讀初一的少女發(fā)育良好,身高、體重與十八歲女子相當,加上濃妝艷抹,確實可能致使林姓男子誤認少女年齡,加上少女也出庭作證,指李男曾交代交易時若是客人詢問年紀,要回答已滿18歲,因此判決林男無罪,但檢方表示將再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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