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弄丟21萬元貨物只賠162元
來源:法制晚報 2012-11-29 編輯:黃水來
律師說法 如有重大過失不能只賠運費 郵政法第47條規(guī)定: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nèi)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這條法律,就是各大快遞公司所引用的“限責條款”。 “這條法律運用是有范圍的,那就是快遞公司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郵件丟失、損毀的情況?!北本┘文韭蓭熓聞账蓭煑畲箫w說,很多快遞公司為逃避責任,往往斷章取義,只提“限責”,不提“限責條款”無效的情況。 楊大飛認為,此案中,由宅急送公司負責托運的貨物被非收件人簽收,并且在其查詢系統(tǒng)中進行了簽收信息的登記,宅急送公司沒盡到交付、管理等義務,存在重大過失,所以“賠償3倍運費”的限責條款應該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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