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女兒名義買房,小兩口鬧離婚女婿要分房產(chǎn)。律師指出—— 證據(jù)“說話”,房子應歸實際購房人?
“我和丈夫鬧離婚,他竟然要分我父母的房子……”2月14日,讀者丁珊(化名)給本報打來電話,講述了她與丈夫于洋(化名)在離婚過程中產(chǎn)生的房產(chǎn)糾紛。
以女兒名義買房埋隱患
丁珊是湖北武漢人,大學畢業(yè)后,嫁給了北京小伙子于洋。2009年,丁珊準備生孩子,退休在武漢老家的父母決定來北京幫她帶孩子,讓小兩口沒有后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工作。
可是丁珊家中并不寬敞,一家人商量后,決定由丁珊父母出錢在女兒家附近買套二手房,二老以后也可以在北京安享晚年。在中介的幫助下,終于找到了合適的房子,但因為老兩口的條件達不到申請貸款的要求,“我父母的貸款申請遭到了銀行的拒絕,貸款申請材料被退了回來?!?/p>
正當老人為難時,房屋中介小王出了個主意,讓他們借用女兒丁珊的名義買房。
當天晚上,丁珊和于洋商量,于洋擔心地說:“如果用你的名義購房,就相當于是你在向銀行貸款。如果還不上,銀行會不會讓咱們還錢啊?”“我讓他放心,只是借用我的名義買房,購房款全部由我爸媽出,不會動用我們一分錢。并說爸媽就我一個女兒,將來房子也是留給我的?!庇谘笥X得言之有理,便高興地同意了。
2009年11月,丁珊和房屋出賣人、中介簽訂了三方合同,“我父母通過銀行轉(zhuǎn)賬向賣方首付了一半房款,順利將房子買了下來。房屋產(chǎn)權(quán)登記在我的名下,我父母每月向銀行按揭賬戶中轉(zhuǎn)錢還貸?!?/p>
2010年4月,丁珊生下了女兒,父母樂得整天合不攏嘴??墒呛镁安婚L,誰也沒想到,原本恩愛的小夫妻會吵到要離婚的程度。
原來,從丁珊懷孕后期開始,于洋總說工作繁忙,每天都是早出晚歸。而丁珊剛生完孩子,對丈夫的冷落越來越不滿,懷疑于洋有了婚外情。夫妻二人多次互相指責,吵得不可開交。期間,丁珊的父母也曾經(jīng)多次指責于洋,甚至到他單位找領導理論,鬧得于洋被迫辭職,雙方感情徹底破裂。一氣之下,于洋于去年年底從家里搬出,一個多月后,向丁珊提出離婚。
經(jīng)溝通無效后,丁珊同意離婚,但雙方在“我父母出錢購買的那套房產(chǎn)的歸屬上產(chǎn)生了分歧”。“我認為房子是父母借用我的名義買的,實際產(chǎn)權(quán)應該屬于兩位老人;而于洋則認為房產(chǎn)是他和我的婚后共同財產(chǎn),應當依法分割。”二人協(xié)商不成,于洋準備起訴到法院。丁珊說,她想知道,法律上像她這種情況是怎樣規(guī)定的?“現(xiàn)在房產(chǎn)中介愿意出面為我作證,當初是我的父母借我的名義買的房。除此之外,我還需要怎么做,才能保住父母的房子?”
接到丁珊的咨詢后,本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楊曉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