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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維權莫入四大誤區(qū)
jianaisc.com?2012-02-03 09:40? ?來源:寧波日報
我來說兩句
誤區(qū)四:
全職太太無法平分財產
黎某和陳某于2000年結婚,婚后陳某開起了公司,當起了老板。隨著公司的發(fā)展,陳某越來越忙,于是他提出讓黎某辭職專心照顧小孩和打理家務。事情在2007年出現(xiàn)了轉變,黎某發(fā)現(xiàn)丈夫開始夜不歸宿,對小孩也漠不關心了,還經常和自己吵架。黎某忍無可忍,向陳某提出了離婚,并要求分割婚后財產,包括三套商品房、兩輛汽車、銀行存款及公司股權。但是,陳某以婚后財產都是由他創(chuàng)造為由,拒絕了黎某的要求,雙方鬧上了法庭。最后法院認為,陳某和黎某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陳某名下的公司股權及婚后購置的財產在內。黎某依法獲得了她應得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除約定為各自所有的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雖然黎某是全職太太,操持家務,也是在為家庭作貢獻,只是兩人的分工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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