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福建省漳州市“黃志麗法官工作室暨婦女維權站”
“黃志麗法官工作室暨婦女維權站,是福建省第一個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室,也是福建省第一個以女性名字命名的婦女維權站。”2013年12月30日,漳州市婦聯(lián)主席洪頤告訴記者,黃志麗維權站“在漳州可有名了,有的老百姓點名要他們調解或者辦案”。
黃志麗,漳州市薌城區(qū)法院的一位女法官。元旦前夕,記者和她走在基層采訪的路上,時常有人上來招呼她“丫頭、閨女、妹子”。雖然黃志麗已記不清他們是哪個案件的當事人,但百姓記住了黃志麗維權站,把他們當成親人和朋友。
以女法官命名的維權站
“這個婦女維權站還真是能辦事、辦好事?!辈稍L當天,幾位出嫁女在南坑街道農友村村委會辦公室里議論著。
農友村幾個自然村因某建設項目引發(fā)土地補償款糾紛,為了幫助“農嫁居”婦女維權,黃志麗與婦聯(lián)干部一趟又一趟地跑村委會、跑村民小組、跑農民家中,一遍又一遍地宣傳法律知識,一次又一次地召集村民共同協(xié)商調解,最終聯(lián)動化解土地征用補償糾紛76件,“出嫁女”權益得到保障,享有了與其他村民同等待遇。
這只是黃志麗維權站成立以來,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眾多成功案例之一。
為了更好地推進婦女維權工作,2012年6月,漳州市薌城區(qū)婦聯(lián)和薌城區(qū)法院攜手在南坑街道辦事處,創(chuàng)立以黃志麗名字命名的“黃志麗法官工作室暨婦女維權站”,力求通過法律咨詢、糾紛調解、普法宣傳、現(xiàn)場辦案、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維護婦女權益。團隊由黃志麗領銜,成員包括6名法官(其中女法官4名)、區(qū)婦聯(lián)干部以及巾幗志愿者。
走進“黃志麗法官工作室暨婦女維權站”,記者看到,為婦女分憂解難的維權站工作制度清晰:服務宗旨是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提高婦女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工作職責中明確指出,對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婦女等涉及嚴重侵犯婦女人身權利的案件,要指導當事人選擇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并積極配合協(xié)調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需要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侵害婦女權益的案件,及時跟進配合處理;開辟司法救助綠色通道,幫助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辦理申請減、緩、免訴訟費用所需相關手續(xù)。
“家門口的小法庭”
“都說兩人不相嫌,糙米煮飯也會粘。”黃志麗用這句閩南話消解了不少鬧離婚的夫妻之間的怨氣,多對夫妻在“黃志麗法官工作室暨婦女維權站”重歸于好。由于深受群眾歡迎,“黃志麗法官工作室暨婦女維權站”如今已經發(fā)展至5個點,輻射薌城區(qū)的多個社區(qū)和農村。
黃志麗團隊除了每周一和周三定期進駐巡回辦案外,還在社區(qū)設立臨時便民服務點,定期或者預約到社區(qū)進行法律咨詢、對簡易案件進行調解。由于他們長期活躍在最基層的社區(qū)和農村,將司法關口前移,化解了許多處于萌芽狀態(tài)的社會矛盾,被群眾親切地稱為“家門口的小法庭”。
針對來訪婦女的信訪訴求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糾紛和土地權益糾紛三方面,黃志麗維權站情法并用,研究、制定了三項處理原則:離婚案件求穩(wěn),家庭財產糾紛求和,土地權益糾紛求慎。
“黃志麗維權站成立一年多來,共為婦女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服務近300次,訴前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近400件,下社區(qū)巡回辦案380多件,糾紛現(xiàn)場解決率達84%,其中涉老、涉婦、涉少等婚姻家庭糾紛達56.2%。特別是幫助十余起受家暴的婦女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fā)生,受到居民群眾的廣泛好評?!彼G城區(qū)婦聯(lián)主席武曉紅說。
把當事人當成自己的親人
“黃志麗法官工作室暨婦女維權站”盡心盡力做好各類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已經成為婦聯(lián)實施婦女維權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同時,作為一名法官,被人視為冰冷的司法在黃志麗看來也是有溫度的,并且,她努力讓這種溫度溫暖百姓。
黃志麗曾辦理過一起分家析產案件,作為10名被告之一的莊阿婆已91歲了,是原告的母親。考慮到莊阿婆年事已高行動不便,黃志麗便和同事到莊阿婆家中了解情況。細心的她發(fā)現(xiàn)阿婆的腳摔傷了,但莊阿婆8個子女卻無人和她同住。
黃志麗召集雙方當事人調解,協(xié)商到晚上8點,終于達成了大家都滿意的調解協(xié)議。但黃志麗卻讓高興的子女們失望而歸,讓他們明天早上9點到莊阿婆家里領調解書。
第二天,她對一頭霧水的子女們講明莊阿婆身邊需要有人陪伴,分家析產不急,急的是先照顧好老人。在她的建議下,子女們安排了“敬老日程表”??粗优畟兊母淖儯f阿婆難掩心中的喜悅:“黃法官,你這么費神為我安排養(yǎng)老的事,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謝你才好?!?/p>
“腳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黃志麗在審判實踐中,體會到只有“親和”司法才能贏得百姓認同?!啊H和’司法就要把當事人當親人,始終站在百姓的角度考慮問題,為百姓多想一點、為百姓多說一點、為百姓多做一點,將尊重和理解貫穿案件始終,以法官的‘親和’來消弭當事人之間的隔閡,做到案結、事了、人和。”黃志麗對記者說。
通過面對面貼近群眾、心連心化解矛盾、手牽手案結人和,黃志麗總結出一條既符合民事審判規(guī)律,又符合群眾需要的“黃志麗工作法”:審理案件需要“三查清”,即查清事實、查清證據(jù)、查清矛盾根源;親和調解需要“三借助”,即借助親情、借助民風民俗、借助法官工作室;釋法析理需要“三引導”,即庭前德育引導、庭中法理引導、判后心理疏導。
“從事審判工作以來,黃志麗把婦女群眾當姐妹,她所辦的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到了94%,當事人自動履行率達到75%。這是群眾對法官、法院、法律最大的理解和認同?!彼G城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鄭瓊芬說。(本報記者 吳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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