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金領”投資500萬買地 離婚引發(fā)巨額財產糾紛
東南網5月1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楊長平/文陶小莫/漫畫)結婚期間買地,地價大漲賺了錢;離婚之后,前夫能不能分一杯羹?哪些情況下,投資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近日,思明區(qū)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投資收益引發(fā)的“爭奪戰(zhàn)”。這對夫妻,戀愛不滿3個月就閃婚,結婚5年多后離婚,其間,妻子投資500萬元買地,結果地價大漲賺了幾百萬元。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妻子買地的收益屬婚內投資收益,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因女方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目前案件進入了二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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