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巨貪”村支書腐敗入獄涉案金額超2800萬
jianaisc.com?2012-05-29 16:12? ?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村支書腐敗涉案金額超過2800萬元 2011年7月18日,身穿上海市閔行區(qū)看守所第“0143”號囚服的吳順弟出現(xiàn)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檢察機關指控,吳順弟觸犯三項罪名——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吳順弟構(gòu)成職務侵占罪、受賄罪、挪用資金罪。 吳順弟職務侵占的主要事實是,2002年至2003年10月,吳順弟利用擔任隴興村黨支部書記兼隴興集團董事長和總經(jīng)理、華興公司總經(jīng)理的職務便利,指使他人將隴興集團和華興公司價值98萬余元的資產(chǎn)以支付水電費等名義轉(zhuǎn)移、隱匿。2002年至2003年10月,他利用擔任隴興房地產(chǎn)公司(系隴興集團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在該公司轉(zhuǎn)制評估期間,指使他人以支付華興公司房租、職工獎金等名義,虛增列支90萬元、50萬元和69萬余元,致使隴興公司凈資產(chǎn)減少209萬余元。隴興房地產(chǎn)公司轉(zhuǎn)制后,他與其他四人成為該公司股東。 除了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村集體財物外,吳順弟還收受賄賂。2002年,吳順弟利用職務便利,指使他人成立點聚公司,與李明德及森都公司共同出資成立森隴公司,并將梅隴酒家地塊交由森隴公司開發(fā),后吳順弟按原價收購了李明德名下的森隴公司股份。2004年9月至2006年10月,森都公司法定代表人竇長彥為感謝隴興村將梅隴酒家地塊轉(zhuǎn)讓給森隴公司,先后多次給予吳順弟等人“投資回報”款共計1750萬元,其中吳順弟分得700余萬元。2006年9月,吳順弟還收受竇長彥給予的購車款86.5萬元。 此外,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間,吳順弟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將隴興集團、華興公司697萬余元挪用給森都公司、點聚公司和李明德等人進行營利活動,構(gòu)成挪用資金罪。 吳順弟各項犯罪所涉總額高達2800余萬元。 2012年3月27日,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吳順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30萬元;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
- 責任編輯:藍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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