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園地鐵站附近停放的共享電動單車 攝影/實習記者劉思佳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在牡丹園地鐵口看到一批黃色的電動單車,可以通過微信掃描二維碼實現共享租用,運營模式類似于之前的網絡共享自行車。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聯系到投放此款電動單車的公司,工作人員稱“公共電動單車”尚處于試運營階段,目前車輛仍在陸續(xù)投放中,主要集中在出行人流密集的地鐵站一線,他們正與相關部門溝通報備注冊情況。 探訪 電動單車停地鐵站旁 微信掃碼可實現租車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來到地鐵10號線牡丹園站,看到五六輛黃色車身的電動單車錯落停在馬路邊上,車身兩側都有“公共電動單車”字樣,其上貼有具體的收費方式。同時,每輛電動單車的前部都貼著“租車流程”,上面附有客服電話,車頭和車尾均有可供掃描的二維碼。每輛車后帶有黃色的車牌,上面有一串六位數的數字。 北青報記者按照租車流程掃描二維碼體驗了此款電動單車,發(fā)現通過微信掃描二維碼后關注相應的微信公眾號,在線手機注冊實名認證并交付299元押金后,便能進行自助操作。用戶在掃描電動單車的二維碼后可以在網頁中查看到當前車輛的停放地點、剩余電量、續(xù)航里程等信息,確定租車后點擊“我要取車”,在隨后出現的頁面中點擊“解鎖啟動”,就可以現場發(fā)動車子出發(fā)。 根據網頁提示,此款電動單車的行駛范圍限制在五環(huán)以內(長安街除外),超出車輛將會自動斷電。 北青報記者在牡丹園地鐵口看到現場有人在租車,他們表示,“電動單車騎上去比較省力,車速相對于平時所騎的電動車明顯較慢,可能是為了安全考慮。但是如果以后大規(guī)模投放不知道會不會出現有人破壞、私占等問題?!?/p> 熱議 很多市民表示歡迎 但安全性及是否合規(guī)引熱議 電動單車分時租賃作為北京街頭出現的又一共享類交通工具,市民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比較關心的問題是什么?北青報記者在現場探訪時隨機訪問了一些市民。 很多市民對出現這一新的共享出行方式表示歡迎。有市民說,騎共享單車雖然方便,但距離較長時會比較辛苦,電動單車更省時省力。 租過電動單車的王先生表示,自己要去附近開會,按照導航軟件的提示,全程大約1.1公里,步行至少需要15分鐘。而等公交車比較費時、打出租又費用較高,這種電動單車租賃倒是非常合適,正好解決了短途出行的問題。 但有市民表示,電動單車需要電力支持,現在投放量沒那么大,工作人員充電還相對容易。擔心后期投放量大的時候,能否保證每輛車的電量?!叭绻T電動單車時突然沒電的話就比較麻煩?!边€有人比較關心安全問題:“畢竟電動單車的速度相對較快,不知道是否安全。另外萬一遇到交通事故,投放公司有沒有一定的保險措施?”另外也有市民稱,“不知新投放的公共電動單車是否合規(guī),上路是否合法?” 調查 共享電動單車尚在試運營 用換電模式充電 北青報記者聯系到投放此款電動單車企業(yè)的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員介紹,此款電動單車于今年1月開始運營,目前仍在陸續(xù)投放中,主要集中在出行人流密集的地鐵站一線,如惠新西街南口、北土城、健德門、牡丹園、西土城、知春路、海淀黃莊、中關村、鼓樓大街、五道口等地點。 關于租車流程,目前用戶暫時只能通過微信掃車上二維碼,通過手機號及身份證信息進行新手驗證,此后可以完成預定、取車、還車和結算。租車人員需遵守相關法規(guī),必須年滿16周歲方能駕駛電動自行車。 在收費方面,目前此款電動單車分為經典版和輕騎版,經典版收費標準為0.15元/分鐘 0.30元/公里,輕騎版收費標準為0.10元/分鐘 0.20元/公里。使用電動單車時需要交納押金299元,終止使用時可以在1-3天收回押金。 在電量保障方面,目前電動單車是通過換電模式充電,用戶無法自行對其充電。隨著投放量的加大,未來將逐步采取換電及智能充電等相關措施,保障各網點的電動單車運營。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進行電動單車租賃的操作頁面上,其中“基本保險”一項顯示為0元。對此,客服人員表示,目前共享電動單車尚處于試運營階段,保險方面還未完善。但是考慮到出行安全,公司在技術上按照相關規(guī)定,限定了電動單車的速度不超過20公里/小時。 工作人員稱,此款電動單車目前僅是試運營,雖然對于電動單車租賃方面未有明確規(guī)定,但他們也正與相關部門溝通報備注冊情況。關于電動車上路的具體情況,目前也正在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具體的解決方案。 法規(guī) 電動自行車 登記后方可上路 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駛。 北青報記者電話咨詢了海淀區(qū)非機動車登記站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介紹,如果給電動自行車上牌照,北京戶口的需要帶身份證、車輛合格證和發(fā)票。如果是外地戶口還需要帶上暫住證。工作人員特別提醒,如果還沒買車,可以先把電動自行車的合格證用手機拍下照片,到登記站審核一下是否符合上牌的要求。 文/本報記者 張香梅 楊柳 實習記者 劉思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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