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高校兩學生會主席出去喝酒,隨后約出學妹網(wǎng)友并將其灌醉,兩人將其背到一家旅店,先后輪奸了她。10月24日,兩名男子因涉嫌強奸罪,被公安分局刑拘。(東北網(wǎng) 11月12日)
高校里曾流傳著這么一副俏皮的對聯(lián):“上聯(lián):愛國愛家愛師妹,下聯(lián):防火防盜防師兄,橫批:戀愛自由”以前聽說的時候忍俊不禁,可是看到這兩個“禽獸學生會主席”所犯的罪孽之后卻再也笑不起來。
“哪個少女不懷春,哪個少男不鐘情”。作為大學生,正值青春萌期,戀愛自由本沒有什么值得非議,但是“自由”卻并不代表著可以亂搞、瞎搞。同居、在校園里卿卿我我……雖然高校的這種風氣曾經(jīng)受到社會的批判,但終究還是壓不過“戀愛自由”的呼聲。而如今,竟然卻隨便到至法律于不顧的地步,未免顯得有些太兒戲了吧!
堂堂大學生,竟然不知道未征得當事人的意愿強行發(fā)生性關系犯得是強奸罪?這點法律常識都不懂,于情于理似乎都說不過去,在筆者的印象中,高校似乎都有法律基礎課,至少也有普法宣傳,即便兩個都沒有,能夠考上大學,并且還能夠成為學生會主席,高中的思想政治中好像也有法律基礎知識吧。由此可見,學生會主席輪奸小師妹足以證明重新重視對大學生進行普法教育十分有必要。
學生會主席應該是學生中的尖子,必定是品學兼優(yōu)者方可居之??墒?,連學生會主席都成為輪奸師妹的“衣冠禽獸”,他們怎么起模范帶頭作用?以前曾聽說中山大學模擬美國大選直選學生會主席,還覺得沒有這個必要?,F(xiàn)在看來是應該好好普及了,畢竟“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當然也包括壞榜樣破壞的力量。
大學出了這樣的事情,用個案的借口來遮掩是沒有用的,學校應該好好以此自查自省,反思反思大學生的德育教育。德育教育應該是放在學校教育的首位,否則這些品德不健全的“棟梁之才”流入社會,等到他們成為社會公害的那一天,恐怕高校也難辭其咎。
愛國愛家愛師妹,這個可以有。但是師兄們不必如此不堪,最起碼的法律和道德還是要遵守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別忘了咱們大學生可都是斯文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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