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1月1日《海峽都市報》報道:因“消費者代表”拒絕透露身份,被各方質(zhì)疑為“蒙面”聽證會的福州水價聽證會如期舉行,聽證會上,9人同意4人反對6人保留意見。
雖然市民、人大代表一直在質(zhì)疑參加者的身份,雖然省內(nèi)外諸多媒體不斷報道,但福州市物價局卻一直拒絕做出改變,為什么敢如此?原來,他們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做依據(jù),換句話說就是,福州物價局這一次徹底戳穿了 “聽證會”的西洋景。
福州市物價局辦公室主任連建華稱:聽證是聽取意見的一個會議,不是決策會,聽證參加人只能代表他個人,他代表誰呀。
是呀,聽證參加人只能代表他個人,他代表誰呀?不信你找來《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好好看看,從頭至尾你找不到半個“消費者代表”的字樣,里面僅僅是提到了 “聽證會參加人中包括消費者”而已。而且人家強調(diào)的“聽證會就是一個討論會,大家也不存在表決,不存在所有人不贊同就不漲”,也絕對是實話實說吧?
事實上,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中根本就沒提到“消費者代表”字樣,也就是說,以往的“消費者代表”的提法僅僅是一廂情愿而已,而且《辦法》也確實沒有要求必須公開聽證會參加人的身份呀。而所謂的“被代表”當然就更是自作多情了。好在這一次福州市物價局幫助我們搞懂了“聽證會不過是個西洋景”的簡單道理。但就是不知道這樣的聽證會開著還有什么實際意義?
這幾年來,聽證會的名聲,相信無需更多說明。一個比一個雷人的“聽證會”,一次又一次地折磨著民眾的審丑神經(jīng),終于又有了福州的“蒙面人”聽證會,倚天一出,誰與爭鋒,此前再丑陋的聽證會,也如風(fēng)卷殘云一般,退出了大家的記憶。
從這個意義上說,還得感謝福州物價局。他們超神勇的拙劣表演,不但壓倒其他地方,而且徹底砸了哄百姓自作多情的“聽證會”,把原來設(shè)計者設(shè)置的西洋景全部揭穿,其實也是在理論上宣告,“聽證會”的魔術(shù)無可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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