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出臺《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guī)定出租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這意味著,將一間房間分割成多間房的“房中房”被禁止出租。(《廣州日報》12月16日)
高房價催生出了“蟻族”,城中村中低矮的平房,小區(qū)里的“房中房”,這些“蟻族”們的安身之處,則被形象地稱為“蟻穴”。
穴者,小洞,窟窿也。僅從稱呼上就可以知道,“蟻族”們住的并不寬敞。然而小有小的好處,那就是便宜。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工資不高,積蓄基本為零,想在城市買房,除非有個叫“李剛”的爸爸,或者頭戴“富二代”的帽子。買不起房,只能租房。進城打工的農(nóng)民工,當然也要租房,小點沒關系,能睡覺就行,省下錢給老婆孩子才是最緊要的。
可不要認為租房就便宜,在高房價的拉動下,房租也是節(jié)節(jié)升高,一個人想“自立門戶”?難!于是有聰明的房東就想出了一個新辦法:把一個房間隔成多個小間,這樣不僅“小螞蟻”能承受,自己的收入也比把房子整體出租高了不少。打個最通俗的比方,這就好比在市場賣豬肉的商販,沒有人會傻等著一次買一頭豬的大主顧上門,唯有把骨肉分離,按斤出售,才能把肉賣出去。
再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這次出臺的新規(guī):一間房間分割成多間房的“房中房”將被禁止出租。這樣的規(guī)定很荒唐,缺少深思熟慮,缺乏人性,這是典型的只準“賣豬”,不許“賣肉”。表面上看,住建部好像很關心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又是不準漲房租,又是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但不忘記了,房屋租金不是你住建部能說了算的,這么多部門都斗不過一個高房價,你一個住建部又豈能奈何得了高房價的“兒子”高房租?
“房中房”沒了,租房者住的是寬敞了,房租又焉能不漲?我單位的幾個工人現(xiàn)在就住在“房中房”中,地方雖小,但不影響吃飯睡覺,便宜就是最好。新規(guī)出臺后,“房中房”還原成了“正?!钡姆孔雍?,他們只有花更多的錢去住“大房子”了,因為房東做的是生意,才不會惟你住建部命令是從呢?
大多數(shù)國人的脊梁現(xiàn)在已經(jīng)被高房價壓彎,買不起房的市民要租房,進城務工的農(nóng)民工要租房,畢業(yè)參加工作的大學生要租房,租房大軍中,相當一部分人追求不是居住的質(zhì)量,他們更在意的是居住的成本。但愿住建部這次不要好心辦了壞事,往他們本來疲憊的肩膀上又添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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