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diào)控正在向縱深推進。12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土地招拍掛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在堅持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制度的同時,采用“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綜合評標”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自土地招拍掛制度推行以來,在“價高者得”的規(guī)則下,各地“地王”頻現(xiàn),推動房價不斷走高。因而,這項基于市場競爭機制的土地出讓制度也備受質(zhì)疑。有專家更是坦言,目前的房地產(chǎn)已經(jīng)陷入房價推動地價,地價進一步影響房價的惡性循環(huán)。眼下,國家屢出樓市調(diào)控政策,仍沒有降下房價,輿論直指調(diào)控沒有觸及土地這個核心因素,此番國土部明確表示要改革土地招拍掛制度,既可以視為是堅持調(diào)控不動搖的一種表態(tài),也是對“價高者得”規(guī)則的客觀審視和反省。
應(yīng)當看到,將土地劃撥和協(xié)議出讓改革為招拍掛,是土地資源分配的一大進步,協(xié)議出讓的不透明,給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間。應(yīng)運而生的招拍掛,則可以相對更公平、更合理地出讓土地,減少人為干擾因素和土地腐敗。但招拍掛的弊端也顯而易見,在土地財政依然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時,公平的招拍掛不但沒有給百姓帶來公平,反而成為高房價的一大“推手”。改革這項制度也就大有必要。
在招拍掛中引入“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措施,將地價強行和房價捆綁在一起,雖然帶有行政干預的味道,但在供給壟斷和需求競爭的土地出讓模式下,適當?shù)母深A必不可少。但由此也帶來另一個問題:采用“綜合評標”、“一限多競”的方式來改革土地招拍掛,那么該如何確?!霸u標”本身的公平公正呢?
因而,要想讓招拍掛的改革落到實處,讓地價和房價的捆綁抑制住地價非理性上漲,“評標”的細節(jié)必須進一步完善。
首先,這個評標的過程必須全程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最后中標者為何能勝出,是因為其提供的房價低,還是因為其配建的保障房面積大,這些信息都必須公開透明,從而杜絕在實際操作中的“變通”行為。
其次,在競地價時限制房價會否導致開發(fā)商偷工減料?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房,會否導致保障房的資金來自于商品房,從而間接推高商品房價?這就要求這種土地出讓方式不能做“一錘子買賣”,而要有事后監(jiān)督,對于那些敢于弄虛作假的開發(fā)商有相應(yīng)的嚴懲措施。
盡管地價“限高”最終能否降下房價還有待實踐檢驗,但改革“價高者得”的土地招拍掛勢在必行。倘若想由此進而減少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恐怕還需財稅制度的改革能相應(yīng)跟進。
- 2011-01-27“北京地價超美國GDP”論證不嚴謹
- 2011-01-26“北京地價能買下美國”的隱喻和警示
- 2010-04-1960億!福州拍出新“地王” 樓面地價8653元每平米
- 2010-04-02人民日報:地價決定了房價 房價誘生地王
- 2010-03-26九倉斬獲杭州單價新地王:地價24621元/平米
- 2009-11-16提供2/3房子 不如提供2/3地價
- 2009-06-26房價地價“打架”,房奴繼續(xù)“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