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全國人大公布了個人所得稅法草案公眾意見。其中對于3000元作為“起征點”一項,15%民眾贊成,35%反對,48%要求修改。此次征求共收獲237684條意見,創(chuàng)歷史之最。據(jù)悉,人大將于本月27日至30日再審草案。(6月16日《新京報》)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個稅法修訂,與百姓生活休戚相關,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有助于草案臻于完善。正如社會所預期,創(chuàng)紀錄的23萬條意見讓公共表達空前“爆棚”,達到了傾聽民意、集思廣益的既定目標。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汁原味”公布了意見梳理情況,也充分彰顯了對民意的尊重和互動,值得肯定。
但這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更重要的是,如何科學吸納這23萬條意見,使其真正體現(xiàn)到個稅法修訂中去。如果按照簡單的“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原則,那問題就好辦了:15%民眾贊成占少數(shù),無效;48%要求修改占多數(shù),通過。當然,這只是一個玩笑。畢竟,吸納個稅民意并非一道簡單的比例題。
首先,相關比例不一定能全面反映情況。此次征求意見,來自發(fā)達地區(qū)的意見和來自邊遠地區(qū)的數(shù)量差異巨大,提出意見前3位的北京、廣東、上海,提出了103317條,占43%;而后3位的西藏、青海、寧夏,只有843條,僅占0.4%。從月收入分布上看,3000元以上者提出了大部分意見,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參與最多,提出了61929條,占53%。參與對象的地區(qū)分布、階層分類的嚴重不均,很有可能造成民意表達失真。
其次,提出意見不能排除“趨利避害”的自保心態(tài)。草案將3000元作起稅點,3000元至4500元的收入群體首當其沖受到影響。他們是利益最相關者,自然成為提出意見最多的群體。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作為理性經(jīng)濟人,都希望個稅起征點高于自己的收入水平。因此,該群體的普遍觀點應該是不贊成,在占比過半的情況下,這很可能直接左右征求意見的最終結果,而將其他群體的不同聲音所掩蓋。
若用一個成語形容個稅法修改,“眾口難調”應該是再合適不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想法。然而,越是難調越要調。德國哲學家康德有一句名言:“每一個人都是目的?!币馑季褪钦f每個人都應有表達與選擇的權利,每個人的選擇與權利都需要尊重。15%民眾贊成,35%反對,48%要求修改,每一個比例代表的民意訴求都不應成為“沉沒的聲音”。必須看到,盡管不少人提出一線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價很高,3000元還不夠繳一居室每月的房貸,但也有像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等學者在疾呼:“個人所得稅是唯一調節(jié)居民收入分配的稅種,起征點的提高對大多數(shù)低收入者沒有任何益處,反而使其收入相對下降,進一步擴大了收入差距。”
在民主政治學上,有一個“多數(shù)人暴力”現(xiàn)象。在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為原則,通過票決選舉或決策時,很可能以多數(shù)人的意愿為表象而犧牲少數(shù)人的利益,造成不公。同樣,處理23萬條個稅民意時,切不可唯“比例”馬首是瞻,而更應關注提出意見背后的理由。不能只是一句不負責任的“我贊同”、“我反對”,必須要有足夠說服力的論據(jù)支撐自己的觀點,而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聆聽的聲音。
稅收作為一種“必要的惡”,其終極目的是通過增進全社會和每個納稅人利益總量,我們每個人在承擔納稅義務的同時,也在享受政府用稅款發(fā)展經(jīng)濟、科技、教育、文化和國防等事業(yè)的福祉。因此,吸納個稅民意時,一定要超越“小我”的自利,上升到國家發(fā)展的“大我”高度,尋求民眾利益和國家利益的最佳契合點。期待全國人大再審個稅法草案,能告訴我們一個滿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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