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尚在獄中的東星集團總裁蘭世立實名舉報武漢市現(xiàn)任副市長袁善臘濫用職權、強迫交易、非法拘禁、誣告陷害、報復陷害、非法聚眾等六項“罪名”。而之前,東陽本色集團以非法集資正在接受法庭審理的前董事長吳英,繼檢舉揭發(fā)荊門市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貴等人后,又實名檢舉了7名官員。而更早前,黃石市一位私營企業(yè)主牛南峰實名舉報市中級法院院長道德品質(zhì)敗壞利用職權違法違紀問題。
這三起發(fā)生在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性質(zhì)的事件,有一個很明顯的共性:那就是舉報者都用的是實名。而且他們都毫不畏懼地面對媒體大眾,愿意承擔實名舉報的后果。
不能否認,東星蘭世立的舉報中多少含有一些“個人意氣”成分,集資大王吳英的檢舉中也含有明顯的渴望“免死”的希翼。至于牛南峰,他的檢舉中更是顯現(xiàn)出一個受害人的“滿腔怨憤”。因此,他們的檢舉揭發(fā)材料中所提供的事實到底是不是事實真相,還有待相關部門查證核實。必要時還可以動用偵訊手段、調(diào)查清楚。但不管怎么樣,他們都愿意為自己的舉報行為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這一點,還是值得我們?nèi)鐣鹬亍?/p>
當今社會,普遍存在一種人。他們對社會不正之風深惡痛疾,對社會丑惡現(xiàn)象口誅筆伐。開口必嘆氣,討論必搖頭,但一接觸到向上級反映或者向媒體披露的環(huán)節(jié),他們往往選擇“噤聲”。即便是親眼目睹乃至鐵證在手,也不愿意站出來,檢舉揭發(fā),主持公義。
當然,這種臨陣退縮的“逃兵”現(xiàn)象與社會法制體系不健全,正義得不到完全保護有關。但更重要的,“逃兵”現(xiàn)象透露出來的是公民意識的缺失以及“看客”國粹的泛濫。
不能忘記,魯迅先生筆下那群看著同胞無辜被殺仍然嬉笑如常連連叫好的“愛國者”;不能忘記咸亨酒店,那群穿著短衫站著喝酒以逗弄孔乙己取樂的“好心人”。正如李敖所言,當一個民族墮落到?jīng)]人敢講真話,沒人愿說真話的時候,這個民族就徹底沒救了。
但我們是有救的。連蘭世立、吳英、牛南峰他們都能勇敢地站出來表達公民的勇氣和責任,我們還有什么值得顧忌和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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