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xié)調小組負責人稱,2006年至2009年期間,全國共清查出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48405個,保留了4218個項目,總撤銷率為97.16%。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實行總量控制,除已批準的保留項目之外,原則上不再新增常設項目。(9月26日《新京報》)
3年清查出14萬評比表彰項目,撤銷率逾97%,這一連串數(shù)字能說明成績,更折射問題。開展必要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是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推動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有效手段。然而,近年來各式各樣的評比達標表彰層出不窮,用泛濫成災來形容并不為過。此前有媒體報道,河北一個縣17天接待了92批來自省、市的考核、評比、達標檢查團,平均每天接待5批以上,數(shù)量之多令人瞠目結舌。
值得一提的是,五花八門的評比達標表彰中,相當一部分純屬形式主義,根本起不到考核激勵效果。有的則完全淪為表揚者與被表揚者的“自彈自唱”,榮譽稱號純屬“排排坐分果果”,輪流坐莊,人者有份。事實證明,評比達標表彰過多過濫,背離了制度初衷,干擾了工作秩序,助長了腐敗之風,造成了行政浪費。數(shù)據顯示,2006年湖北省共清理出三級政府部門檢查、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多達1萬余項,耗資數(shù)以億計。
正所謂“無利不起早”,一些部門之所以對于評比表彰樂此不疲,花樣翻新,根源在于各取所需的利益寄生。一方面,作為活動主辦方,可以向上級財政申請活動經費,向下級單位收取參評費用,光明正大地賺上一筆;以檢查驗收的名義到各地“吃拿卡要”,接受評比對象的金錢公關,帶來財源滾滾的灰色收入。另一方面,對于參與者來說,評比表彰雖然含金量不高,但個個都是來頭不小的金字招牌,不光可以“報上見字,電視露臉,電臺聽聲”,還能在年終總結政績時添上濃重的一筆,向上級邀功請賞。
清查評比表彰,不應止于減少數(shù)量,而要斬斷“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利益鏈,建立長效機制,預防和杜絕亂評比、亂表彰“死灰復燃”。首先,遏制權力尋租行為。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xié)調小組負責人表示,主辦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費,嚴查收費、攤派、拉贊助及揮霍浪費、濫發(fā)錢物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此舉很好,但有兩點必須厘清,一是吸納公眾參與,哪些評比沒有必要,哪些表彰勞民傷財,廣大群眾最有發(fā)言權,清查規(guī)范不應是官方的“獨角戲”,更應讓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進來,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jiān)督。二是違規(guī)評比表彰不應一撤了之,必須追回不法所得,追責相關人員,切實提高權力尋租的風險和成本。
其次,完善績效評價體系。正如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丁煌教授指出:建設高效、服務型政府,關鍵是要改變單純“向上負責”的行政工作模式,引入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清查評比表彰不能只是“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更應通過建立科學化的評價體系,從根本上改變“唯獎牌是瞻”的錯誤觀念。要按照科學發(fā)展觀要求設置評價體系,實事求是地反映各地各部門的工作水平;績效評估主體由單一化轉向多元化,打破只由上級政府評價的傳統(tǒng)模式,注重本地的服務對象、社會機構等多方參與評價;評價結果要與獎懲結合起來,做到責任明晰,獎罰分明,從而督促各地方各部門務實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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